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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懂你也伤你" 平台经营三条底线不能破

2018年04月19日 08:54 | 作者:许晴 钱一彬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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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了一桩糟心事。该网友是某网约车平台白金卡会员,有时订车会收到“普通车紧张,免费升级商务车”提示。坐了几次“免费升级车”,偶然回看出行订单,发现头几次升级确实免费,之后却一直按照升级后的车型收费。翻看微博下近8000条评论,不少网友表示有类似经历。大数据识别出的优质客户,反而成了被“宰一刀”的对象。

随着互联网与生活的联系愈发紧密,全球数据呈现出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大数据在医疗、教育、文化、金融等领域前景可期,为公众勾勒出一幅信息通畅、生活便捷的美好图景。但同时,数据掺水造假、非法交易、违规使用等情况,越过了法律与公德的准绳,突破了真实、安全、公平“三条底线”。如不能及时整治这些行为,势必会影响数据利用与大数据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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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靠刷 流量靠编

数据造假掺水分

日前,安徽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破获了一起假借电商培训为网商提供刷单炒信服务的“造假”案件。经查,截至2017年底,涉事公司共计为超过110余家网络商户刷单超过4600起,涉及流水金额56万余元。

从招募兼职“刷手”到层层分派任务,再到伪造物流信息、发送空包快递,网购刷单的伎俩花样百出。去年11月,山东济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上兼职信息线索顺藤摸瓜,揪出186家涉嫌刷单的网店和900余名“刷手”信息,此外还发现不少联系网店和刷手的职业刷单中介。

“互联网行业的公信力在于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果被消费者视作重要参考的销量、评价等数据被掺假注水,久而久之会引发‘诚信株连’效应,损耗行业公信力。”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

以商品销量分析用户消费习惯,以播放量点击率评估传播热度,以粉丝数评判受众规模……互联网时代,离不开基于数据的分析预测和效果评估。业内人士指出,“数据噪声”现象本身很难避免,但如果是恶意造假、主动掺水,将误导广告商、互联网平台等主体的生产经营选择,最终扰乱行业秩序。

去年8月,视频网站爱奇艺将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告上法庭,称其针对特定视频内容的刷量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表示虚假的数据还将严重影响公司一系列重大经营策略的有效性。来自艾媒咨询的数据显示,由于行业刷量频现,2017年有超过15%的受访广告主表示将放弃公众号广告投放,较2016年上升6.4%。

据了解,目前多数互联网平台通过内外部数据比对、第三方数据核验等方式甄别虚假数据,此外,一些专业第三方评测机构也运用模拟设备甄别、传感器状态评估、多维度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判断“虚假用户”和无效数据。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但目前看,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运用中处罚力度不重,难以形成威慑和惩戒效果。”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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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据 平台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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