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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全国率先试点“刷脸”执法

2018年04月20日 09:50 | 作者:陈育柱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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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深圳4月19日电(陈育柱)4月19日,深圳市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4月23日起正式在全国率先试点“刷脸”执法。通过40套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深圳交警将对特殊行业人群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和“失驾”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刷脸”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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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深圳交警试点推出的首批“刷脸”执法设备,在全市共建设40套。其中包括10套路口行人、机动车闯红灯人脸识别电子警察执法设置,10套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人脸识别电子警察执法设备,以及20套高清卡口人脸识别电子警察执法设备。

首批执法对象限定为特殊行业人群和“失驾”人群。深圳交警局局长徐炜解释,外卖、燃气、快递等人员为了赶时间,驾驶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较为突出,导致交通违法频发甚至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失驾”人员曾经取得过驾驶资格,但因醉驾、毒驾等原因被剥夺驾驶资格。且随着执法力度加大,“失驾”人群的数量不断增加。他们上路行驶,更具危害性。

“刷脸”执法流程并不复杂。例如,特殊行业人群违法闯红灯被设备抓拍后,其人脸信息将与后台“特殊行业人群”信息库自动比对。人工审核确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提取违法行为人在交警备案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违法处罚告知信息。收到违法信息后,当事人若对自身交通违法无异议,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服务号、APP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渠道自行缴款。如有异议,可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训练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交警还特别对违法行为人通过斑马线是骑行或是推行的不同,进行“分档处罚”。骑行闯红灯通过斑马线,罚款100元,推行(或行走)闯红灯通过斑马线罚款20元。如遇违法当事人闯红灯通过斑马线时戴头盔,无法进行人脸识别,深圳交警将直接将违法信息发送给所属企业,由企业确定违法当事人,建立无缝查处机制。

“一直以来,交警的非现场执法的查处对象只能是车,而不能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人,以致各种躲避行政、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处理,隐患也因此得不到消除。”徐炜表示,“刷脸”执法模式的推出,将实现非现场执法从查处“车”到查处“人”的精准执法转变,从而促使深圳市民不断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合力构建更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4月23日深圳“刷脸”执法电子警察开始启用后,深圳交警将开展一周的宣传过渡,5月1日正式执法。徐炜透露,下一步,深圳交警将建设更多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并且不断提升人脸识别技术,逐步将执法范围推行至全部的交通违法人。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执法 交警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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