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党派声音

民主党派聚焦工匠人才培养:建"学徒制"解"用工荒"

2018年04月20日 10:16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建“学徒制”解“用工荒”
——民主党派中央聚焦工匠人才培养新模式
记者 吕巍

1


振兴制造业是经济“脱虚向实”、良性发展的关键,需要大量多层次、高素质的技能劳动者。但近年来,我国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率分别达到2.72、2.31和2.13,而西方一些制造业强国,高技能人才的数量占到技能劳动者总数的四成甚至一半以上。

《中国制造2025》提出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知识型的技术技能劳动者是该战略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如何补齐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的短板、打造更多“大国工匠”?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个民主党派中央给出了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培育新型工匠人才的“良方”。他们认为,将现代学徒制与工匠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双方共同培育人才,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纲领、弘扬大国工匠精神的具体举措,是顺应新时代对高技能人才需求的有力回应。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行业订立标准、校企共同培养、政府充分保障”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明显的“需求引导”特征,突出体现了企业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因其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进行岗位技能训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被国际公认为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和主导模式,是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

2014年12月,教育部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做出专门部署,广东省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形成了一批成果,浙江省要求在2016年底全省1/5以上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020年须实现凡适合现代学徒制形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学校、专业均开展试点,江苏省遴选出26家单位作为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安徽省也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从安徽休宁的木工学校木工专业、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徽雕专业和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等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创新实践证明,现代学徒制在培养新型工匠人才方面的优势十分明显。

建立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越来越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和共识,但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拷问着现代学徒制教育的成效与走向。

致公党中央在调研中发现,休宁木工学校以设计打一张传统的八仙桌和两把太师椅为评判标准,合格后授予“匠士”学位。安徽行知学校以获得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为主要评定标准之一,制造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技能评价标准差异很大。台盟中央也提出,由于目前还未建立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与专业课程国家标准,导致同一行业不同试点项目培养的学徒技能、知识结构有差异。

教学评价体系尚未确立,教育成效较难评估也造成学生与家长对教学质量、权利保护有疑虑。学生及其家长对现代学徒制不了解,对教学质量、学生权利的保护有疑虑,怀疑或担心学校以实习为名强迫学生低价打工,企业借此获取低廉的劳动力,这也是现代学徒制招生困难的关键所在。

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缺失还容易引发师徒之间的矛盾。学徒制成败之关键在于师傅与学生之间个性化的教育过程。其间,学生学到了课堂教育中难以获得的不可言传的、具体的知识;师傅对学生不仅仅是技能的传授者,更是职业精神、价值观、人生观上的引路人,民间还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习俗。而我们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正处于叛逆期,师徒观念差异大,再加上没有标准体系来评价双方的劳动,极易产生矛盾影响师徒关系的和谐。

对此,台盟中央表示,应制定“工匠精神”的培育计划,建立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与专业课程国家标准,确保学生通过现代学徒制能够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并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均得到认可。根据现代学徒制中的“双重身份、双元教育”等特点,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负责,科学合理地评定人才的综合素质。

民建中央认为,应建立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践、实习实训、质量评价等全过程的机制。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教育构建,探索形成政府及社会力量全方位支持的“大国工匠”培育体系。企业要发挥师父角色的作用,制定学徒实习规范及考核标准。院校在教育过程中要通过开展道德素质教育、组织职业精神实践教育活动等方式来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学校与企业共同打造行业领域的工匠文化。

致公党中央除了提出建立教学质量标准及监控评价体系、学生质量评价体系、提高现代学徒制办学水平外,还建议建立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管机构,保证学校、企业、学徒三方规范化地落实现代学徒制。提出可以以“匠师工作室”为基本教学单位组织教学和质量评价,按照岗位、技能、师徒和企业运行制度等方面,设置科学合理的指标,重点评价现代学徒制教学进程、学徒效果、制度管理;实行国家工匠技能认证制度,全面实施工匠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技能等级认证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第三方认证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教学质量认证机构,形成相对全面的教学质量认证体系,采用相对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认证办法,为现代学徒制保驾护航。

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有效机制

学校和企业在现代学徒制的推进过程中扮演着绝对重要的角色,但目前,双方的积极性都有待激发。一方面,现代学徒制一般实行小班制,实习时间长,投入大,要求高;在学校与企业间交替学习,强调“做中学”,实训学徒易遭受工伤和意外事故,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教学成本高,管理难度大,致使学校大规模实行现代学徒制的意愿不大。另一方面,现代学徒制需要企业投入直接培训成本(课程开发、资料与耗材、人员工资、管理等费用)和学徒工资两大部分。学徒的劳动生产价值与投入成本之间的差值,是决定企业是否开展现代学徒制最直接、最核心的因素。学徒跳槽或被挖走,企业将无法收回对学徒投入的培训成本,效益不明朗,直接影响到企业参与的热情。

在德国、英国等国家实施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学徒在企业参加实践培训的时间约占总学习时间的60%。而我国,学生在企业进行实训的时间短、机会少。由于缺乏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实施现代学徒制仍然存在“校热企冷”的瓶颈,学生在企业间断短期的实习,与企业黏度不强,无法深度融合。

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横跨产业、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实施和运转离不开法律和操作层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设计。从我国法律层面来看,劳动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条文中缺少关于学徒制法律地位、学徒合法身份与基本权益、校企双方责权利等重要事项的明确规定,教育部出台的文件中也缺乏相关规定。从操作层面来看,允许高职院校直接从企业在职员工中招生的相关制度、培养企业的资质标准及其进入现代学徒制的认定程序、校企双方共同构建和实施学徒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都存在法律缺失。这使得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试点现代学徒制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缺乏基本的操作规范。

在致公党中央看来,现代学徒制推行较好的发达国家,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之所以得以坚实合作,最重要的就是法律保障。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需要成熟的立法、高效的执法,保障现代学徒制发展。“因此,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职业教育法里明确学校、企业、师徒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各方的合法权利和法律约束,着重解决学校和企业管理风险、企业经济效益维护、师徒权益保障等问题。”致公党中央表示。

民盟中央认为,应从制度上规范学徒制的实施,完善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企业和学校组织实施、行业协会支持的运行机制。制定配套的劳动和教育法律法规,为学徒制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从法律上明确现代学徒制背景下学生的特殊身份,通过建立“培训生身份”和“培训津贴”制度,提高企业和学生两方面参与学徒制学习的积极性。

也有党派认为,鉴于立法进程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建议院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协议,未成年的学生再增加学生监护人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学徒的学生和职工双重身份,约定各方职责权利,确保学徒的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学徒制的教育属性;确保学徒可以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禁止将学徒作为廉价劳动力压榨;为学徒购买工伤保险,明确企业和院校在意外事故中承担的有限责任;根据学徒教育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政府扶持鼓励不可或缺

民盟中央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的现代学徒制在发展中面临诸多困难,其中资金保障难以持续是最大难点。学徒制试点院校多以“十二五”中央财政支持项目为依托,随着“十二五”建设项目的完成,资金保障成为推进现代学徒制的难题。

台盟中央在调研中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们表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2-3倍,现代学徒制由于“双导师”教学,学生实习实训实践更多等,所需经费又远远高于职业学校常规的人才培养模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缺乏专项经费支持,特别是广大西部地区经费支持更少。以重庆为例,2016年仅实施市级中职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6个、投入资金460万元,2017年实施25个、投入750万元。

“职业院校‘引智’工程面临无渠道、少资源的实际困境、师资团队技能水平亟待提升以及培养规模尚有限等问题也成为学徒制发展的障碍所在,这些都需要政府在政策方面加强引导并加大扶持力度。”民盟中央表示。

民盟中央建议设立现代学徒制专项资金,有目标、有计划地分批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与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并对资金的投入与使用建立科学、透明、有效的管理制度。出台职业院校“引智”专项政策,搭建“外籍师傅”资源库,吸纳海外知名企业工程师、技工,展开外籍师傅入校讲学的培训和讲座。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办学,促进共同建立相应的国际学院,通过师资互聘、师资培训、引进国际化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标准,实现人才的国际化培养。

在加强现代学徒制教学团队培养方面,民盟中央建议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突破现有的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进一步打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通道,促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人员互聘互用。建立规范统一的校企双导师制度,完善导师团队的评价体系和培训制度,从整体上系统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尤其是各试点运行的具体情况,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现代学徒制深入发展,适时扩大现代学徒制的试点规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台盟中央也建议国家层面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设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在专项资金上给予西部地区更大的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激励政策,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奖励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实施现代学徒制,对参与现代学徒制、建设公共实训基地等行为,给予政策扶持,促进产教融合发展。

致公党中央认为,国家现行的现代学徒制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缺乏刚性约束,操作性不强,应当明确制定项目推进、表彰奖励等激励机制,通过制度保障、政策鼓励、财政支持等路径,大力支持推广现代学徒制。通过财政经费支持弥补职业院校、企业、学生三方的成本投入;通过减免税收、专项扶持吸引企业踊跃参与现代学徒制。

这一建议与台盟中央不谋而合。台盟中央建议政府通过减税、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补贴的方式,对参与现代学徒制企业投入的生产经营以外的设备和人员等成本,予以一定的扶持和经费补偿,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积极与高职院校合作,参与到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课程体系设置和实践教学等环节,为学徒提供实训场所,配备高技能的师傅,保证学徒在企业能够学到“真技能”。

致公党中央提出,政府应在助力传统技艺、铸就匠心传承中发力。建议大力扶持、鼓励,积极引进传统技艺大师,进入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在设施设备资助、薪酬补贴、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改善学习环境、补贴生活费用来吸引青年学生。同时,将工匠精神的传承列为职业院校德育考核的标准之一。设立省部级荣誉称号,奖励德艺双馨的工匠大师、技师,并给予重要的物质奖励。

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方面,致公党中央认为政府也应有所作为。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改变轻视职业教育的社会现象。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褒奖技术明星、能工巧匠,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提高他们的收入,营造现代学徒制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学徒制 现代 企业 学生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