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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深圳市委会探索“以法律为主线”履职方法

2018年04月23日 11:02 | 作者:黄昌盛 李华超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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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律+”特色名片 

——民革深圳市委会探索“以法律为主线”履职方法

记者 黄昌盛 通讯员 李华超


日前,民革广东省委会表彰了2017-2018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民革深圳市委会名列其中。获评深圳市政协2017年度优秀提案的市委会集体提案《关于完善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制度,创新城市管理社区治理模式的提案》,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讲述着民革深圳市委会社会法制领域的工作硕果。

事实上,这只是民革深圳市委会探索社会法制领域工作的一例。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委会主委黎军透露,近年来市委会一直在思考如何擦亮民革的社会法制特色,并结合实践提出民革“法律+”的理念,即充分发挥法律人才聚集的优势,用法律来引领各项工作,做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者。

夯实“法律+”人才基础

3月6日,在广东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8周年大会上,深圳民革党员何音获得“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表彰。何音还有另一重身份——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一级法律顾问。

在民革深圳市委会,像何音一样从事社会法制领域工作的党员超过150人,占党员总数的12%。市委会还有个特别的支部——律师支部,即民革深圳市福田区十七支部,18名党员清一色都是律师。

近年来,民革将社会法制领域的代表性专业人士列入党员发展的重点,在社会法制方面的优势不断显现。2013年5月,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在民革十二届十三次中常会上提出,要把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作为民革今后工作重点之一,发挥全党人才优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做法治中国的助梦人。

围绕社会法制这一特色优势,民革深圳市委会直接将支部建在了律所,这就是2014年4月成立的民革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支部(即福田十七支部)。

民革深圳市委会还专门制定了《五年组织发展规划(2015—2019)》,明确了组织发展的方针、原则、目标以及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在社会法制领域发展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培养潜力大的中青年代表人士,吸引了一大批社会法制领域的代表性人士加入民革。

打铁必须自身硬。为强化特色、发挥优势,民革深圳市委会还设置了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法律援助中心两个专委会,以推动社会法制领域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其他专委会也原则上配备一名律师或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委员,以“法律+”思维推进各专委会工作。

涉法参政议政结硕果

时下,共享单车作为“新四大发明之一”虽热度稍减,但仍然活跃在交通“最后一公里”。共享单车作为分享经济的代表,其监管问题一直是一项难题。

去年8月,民革深圳市委会专门以“分享经济下的政府监管创新”为题,组织民革专家展开专题调研。在中共深圳市委随后于9月召开的恳谈会上,黎军就此从法治角度出发,提出“避免政府监管‘泛安全化’,引导行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等多项建议。

以法治为切入点议政建言,这是民革深圳市委会自成立之初就一以贯之的。早在1990年的深圳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上,市委会的大会发言就是《依法治市,把深圳建设得更加美好》;直至2018年,市委会仍在政协大会上呼吁“从法治入手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据统计,20多年来,民革深圳市委会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政协大会发言与法治建设息息相关;仅2013年以来,民革就先后向市政协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信访、维稳法治化进程的提案》等13件涉法集体提案。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民革深圳市委会的政协大会发言《加快推进我市信访维稳法治化进程》相关建议直接被列入《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这一系列提案建言是民革深圳市委会为推进深圳法治建设贡献民革智慧、树立民革形象的生动写照。

做自己的专业,才有发言权,才能议到点子上,才能体现民革的特色。在钟晓渝、黎军前后两任主委的率先垂范和大力推动下,民革深圳市委会还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举办论坛、对口合作、建立工作站等方式,提升涉法参政议政实效。

法律援助成品牌工作

家庭暴力、感情纠纷、家族矛盾……这一连串听起来像是电视剧中的戏码,却是民革深圳福田十七支部4年来常打交道的内容。

“当这些事情发生时,你该怎么办?”民革深圳市委会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民革福田十七支部副主委杨新给出的答案是,拿起强大的法律武器,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支部成立当年,深圳市委会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深圳民革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法律援助处驻民革深圳市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

一开始,深圳民革法援中心把合作的橄榄枝伸向了福田区妇联。在妇联接待处,每周都至少有两天,由民革党员律师值班,为咨询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延续至今。

在开展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的同时,中心还联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反家暴宣传、反家暴服务进社区等多种普法宣传活动。一时间,形成居民直接受益、律师能力提升、妇联工作顺畅的三赢局面。

在这一过程中,深圳市司法局于2015年挂牌成立“深圳市法律援助民革深圳市委会工作站”,民革的法律援助正式纳入政府部门工作。

与妇联的合作深受好评,法援中心又把工作触角伸向了另外两个“冷门”地方——监狱和戒毒所。

2016年和2017年两年中,民革深圳市委会先后与深圳监狱、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市司法局强制戒毒所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开展“法律服务进监所”“法律服务进戒毒所”项目。

如今,民革深圳市委会已在深圳市各民主党派中树立起民革“法律”品牌,但黎军还有更大的期待。对于今后如何拓宽、拓深“法律+”,黎军表示,要继续将法律思维贯穿到民革自身建设中,贯穿民革的履职全过程,贯彻到民革的社会服务工作中,不断激发创造力,扩大影响力。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民革 深圳市 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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