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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敏:扩大对外开放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18年04月26日 09:05 | 作者:何志敏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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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了新时代扩大开放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专门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扩大开放的四个重大举措之一,再一次向世界传递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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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的重要论述,第一次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是我们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宝贵经验之一,将进一步促使我们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认识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的。目前我们已经建起了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入了世界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维护者、参与者、建设者。

这些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不仅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38.2万件,其中国内申请超过了90%;商标申请量达到574.8万件,其中国内申请占到96%,这些都彰显了国内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需求,也彰显了中国蓬勃的创新创业活力。

针对保护知识产权,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作出了实行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从行政、司法等多个方面着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行政执法上,过去五年,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9.2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7.3万件。在司法保护上,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和一批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分,提高到2017年的76分,提高了整整13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

按照中央部署,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做好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以及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等。

下一步将着力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坚定不移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推动专利法的修改,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真正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发挥出来,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专利法修改草案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二是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和有关部门一起,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多种渠道,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三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就是要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提高保护的效果。目前我们已经在全国建设了19个这样的中心,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化布局。四是坚持做到知识产权同保护,就是要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大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在依法严格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我们同样需要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我们反对知识产权规则的滥用,也反对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致力于同世界各国一道构建一个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促进合作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知识产权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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