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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政协组织委员开展立法协商建言活动

2018年05月09日 09:33 | 作者:俞小剑 鲍蔓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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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立法保护古城绍兴鼓与呼

浙江省绍兴市政协组织委员开展立法协商建言活动

人民政协网浙江5月9日电( 俞小剑 记者 鲍蔓华)“在全国城市中,像绍兴这样名城、古城、水城三位一体的,非常少见,对绍兴古城保护进行立法,显得特别有意义。”“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的修缮要在法规中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要求,如要求使用传统的工艺和材料,延续好传统风貌”。“五一”节前夕,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召开 “绍兴古城保护立法”界别协商会,与会市政协委员的看法得到了大家的共鸣。这次界别协商是地方立法权扩展至设区的市后,市政协组织的首次地方立法协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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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建城历史的城市,环城河内的绍兴古城是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核心区域,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多年来,绍兴市积极探索绍兴古城保护模式,制定实施了《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对古城实行“点、线、面”多维度的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障碍。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地方立法权扩展至设区的市。为解决古城保护中长期存在的一些掣肘,去年绍兴市人大将绍兴古城保护立法列入了立法计划,通过立法对已有的古城保护有效做法进行提升固化,破解体制机制掣肘,理顺形成古城保护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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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自绍兴古城微博

《立法法》修订前,部分省会市、经济特区市在立法协商上已有探索,但立法协商对于设区的地级市是个新生事物,较少有地方进行过实践操作。绍兴古城保护列入立法计划后,绍兴市政协十分重视,将该项立法作为政协立法协商的探索项目,专门组织人员到济南等先行的省会城市进行调研,研究协商的方式和参与的时点。另一方面,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有相关专长的政协委员、协商智库成员围绕起草形成的《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开展调研。

在调研准备基础上,4月26日,绍兴市政协召开了“绍兴古城保护立法”界别协商会。会议邀请了12名有相关专长并经过调研准备政协委员和智库成员参加,同时请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参加,共同探讨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现场听取意见建议。

绍兴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分别介绍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在界别协商会上,市政协委员和协商智库成员分别就明确保护职责、增减保护对象、增设保护缓冲区、明确处罚措施、加强消防管理、健全保护档案等,提出了70余条(处)的修改完善意见。如来自总工会界从事律师工作的顾群英委员,着重就明确古城保护的行政主体、补充完善禁止性行为的处罚条款提出了建议;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的共青团界委员朱世圻重点就古城消防设施建设补充了内容;来自民盟的委员施国强就条例草案增加古城内水体、河道保护条款提出了看法。与会的起草单位人员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表示将认真研究和吸收委员和智库成员的意见建议,运用协商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使条例草案更加科学严谨可行。

绍兴市政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古城保护立法协商是地方政协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积极探索,下一步将进一步提供平台,发挥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共同为法治绍兴建设献计出力。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立法 协商 保护 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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