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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飙车“轰鸣党”需法律“轰鸣”

2018年05月10日 15:21 | 作者:李振忠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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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法制日报》报道:夜深人静的街头,突然传来马达的轰鸣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不少市民都有过这样的体验。近期,随着天气回暖,银川市区道路上的摩托车“轰鸣党”也随之回归,他们驾驶着大排量摩托车呼啸而过,巨大的噪音严重影响群众休息,同时也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心理恐慌。

关于“轰鸣党”,最早见于飙车游戏,次见国内城市街头。其表现往往是远听超炸雷,近听超防空警报,如果哪一天不小心看到超速到极致的飙车党,你至少得在一公里之外立马绕道或者立即停下,否则就一定有性命危险,而这样的性命危险往往伴随着世界末日般的排山倒海一般的压迫。因此说,“飙车党”之害,何止是给车辆和行人造成心理恐慌?“五公里之外寸草不生”,恰恰不应该赋予某一个驾驶群体,而应当赠送给这帮“穷凶极恶”一般的“轰鸣党”。若还不能说明“飙车党”之害,去问问靠近大马路边的居民大叔大妈就知道了,没有啥毛病被炸出毛病,没有心脏病被轰出心脏病。有多少大叔大妈为了躲避“飙车党”的轰鸣而搬家?可惜,无论管你搬到哪条山沟旮旯,依然会有“轰鸣党”光顾,可见“轰鸣党”其实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惩“轰鸣党”需法律严规来“轰鸣”。按常规交通管理来说,“轰鸣党”并不会自己改装更不会制造超排量摩托车,而无论是进口还是国产摩托车,就一定会经过海关或者厂家生产的原始技术阶段。那么,为什么不能依法对这些存在着社会公害危险的摩托车汽车作出技术摸底与排查?

其二,大量的“轰鸣党”所依靠的一定是改装企业改装店铺。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掌握改装企业、改装店铺这条途径,来达到掌控“轰鸣党”的目的。只有依法对改装企业、改装店铺作出严管,才可能对轰鸣党的“轰鸣指标”作出上限的控制。如果仅仅将警力人力物力放到路面上去跟“轰鸣党”飙车,则实际上已经是放虎归山。放任“轰鸣党”上路,为什么不从源头上加以严控严管?

其三,“轰鸣党”并非散兵游勇,而是有其组织形式与组织能力。“轰鸣党”本身也并非仅仅是炫技这么简单,其往往存在私人间竞速与赌博形式,这当然也同时违反了社会治安相关法律。为什么不是靠多部门联动合作而仅仅只靠交警来单打独斗治理“轰鸣党”?

其四,应当充分认识到“轰鸣党”对社会治安整体的负作用与负能量。就报道中细节来看,违法“轰鸣党”敢于撞击交警,他就完全可以拿普通行人的生命当儿戏。一个“亡命技术活”所带给社会的,并非仅仅是心理恐慌,而是交通秩序的混乱与恐慌。试问如此亡命的飙车“轰鸣党”不去靠法律铸墙不靠全警全社会之力来治理,岂非笑话怪谈?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轰鸣党 飙车 轰鸣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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