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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民盟:整治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
民盟泸州市委会
整治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
老年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接受社会信息少、防骗意识低,且空巢老人现象较普遍,老年人成为很多不法商人的敛财对象。目前,针对老年人消费的诈骗方式越来越多,让人防不胜防。被诈骗的老年人在损失钱财的同时与家人矛盾加剧,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大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老年人被欺诈已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建议
应尽快出台整治办法。由工商、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整治办法》,全方位加大力度整治针对老年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最为重要的是规范营销行业行为,确保经营保健品、收藏品、理财产品等的商家在资质审核、营销许可、证照办理、商品检测、售后规范等每个环节都有部门监管,做到无遗漏、无死角。也要展开宣传攻势。各级宣传部门、文化部门制作、刊播老年人防诈骗的宣传警示片和公益广告,公布举报电话,在全社会营造防范和监督欺诈老年消费者违反行为的浓厚氛围。(孙孝萍)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欺诈 整治 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