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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 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网络环境

全国政协“《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8年05月15日 15:5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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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
加强网络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的监管

从目前情况看:一是监管理念和方式跟不上技术更新,二是监管标准不好把握,三是监管难以形成合力。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信息的判断标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提出了“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表述,确是亮点,但可以在现行规定上进一步明确此类信息的判断标准。这样可以进一步明确监管标准,解决政府执法难题,企业也可据此进行更为有效的内容审核,尽量减少“擦边球”情形的出现。

二、 管住不良信息的传播源头。明确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动漫、游戏、视频、社交平台等不仅是娱乐消费产品,也包含有对用户教育引导的信息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未成年人为受众或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发布、传播这些不良信息。网络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减少对标题党、低俗内容的推荐,对生产、转发不良信息的用户降权。规范借助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算法,杜绝向青少年用户推送不良信息。

三、 强化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问责追责。细化法律责任,对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不良信息传播的企业,依法高限处罚。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强力威慑让企业认识到,涉及未成年人信息时必须慎之又慎,这里有雷区、有禁区,靠低俗内容换流量、游走法律和道德边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未成年人 制度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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