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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入选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

2018年05月20日 09:22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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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 李木元)5月17日,律媒桥、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联合北京市控烟协会、深圳市控烟协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控烟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在京共同发布了“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郑州医生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被诉案”“首例微信广告处罚案”等社会关注的控烟法律事件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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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发布现场

在无烟诉讼案件中,郑州医生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被诉案获得票数最多。2017年5月2日,郑州市某小区,医生杨某走进电梯,发现一老人正在电梯内吸烟。出于职业敏感,杨劝老人熄灭烟,但却引起老人极大反感。两人随即就是否能在电梯内吸烟发生争执,直到出电梯后物业人员将他们劝开。后来老人突发心脏病离世。老人家属田某某将杨告上法庭,索赔40余万。一审法院认定:杨某劝烟行为与老人死亡之间无必然因果关系、杨某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酌定杨某向老人家属田某某补偿1.5万元。原告提起上诉。2018年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引起了广泛社会赞誉,有评论称郑州中院的判决“弘扬了社会正气”, 是“阻止民族道德滑坡之判”。

在执法禁止烟草广告、促销、赞助方面,首例微信广告处罚案——“万宝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烟草广告被罚100万元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票选榜上排第四位。2017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办结菲利普莫里斯(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烟草广告案件。后者因多次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万宝路香烟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的相关规定,而被处以100万元罚款。专家表示,该案件是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工商系统办结的第一起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发布烟草广告案件,将对北京市烟草控制和网络空间净化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控烟立法方面,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开始施行成为获选票数最多的事件。在评审专家看来,室内公共场所是否全面禁烟,是控烟立法中争论较大的问题。在国家控烟立法进程缓慢的时候,地方无烟立法牵动人心。继北京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之后,上海也紧步跟上,其控烟立法值得称道。

此次评选历时3个月时间,涉及到的是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控烟相关法律事件。评选标准要求事件具有先进性、指导性、典型性、显著性、专业性等。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高级顾问许桂华点评说:“我从2014年参加控烟,尽管一直在艰难中前行,但是这两年,我信心倍增。为什么?因为加入了法律界的伙伴。”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认为通过这些案件,最终通过的都是制度上的改进,最关键的就是要通过控烟条例全面禁止公共场所吸烟,这就是我们的目标。诉讼是一种力量,通过一种具体诉讼的案件,能够唤起社会关注,推动立法解决。

编辑:秦云

关键词:2017年 十大控烟法律事件 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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