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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要让农民人人参与

2018年06月04日 15:54 | 作者:张晓琴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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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农村垃圾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由之路,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2036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6.6%,但农村垃圾处理依然处于初级水平,在某些地区还处于“自然处理”的状态。

走出“垃圾围村”的困境,核心环节就是垃圾分类。根据笔者对广东省15个乡村发放的调查问卷,76%的农村居民知道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但只有约20%的人在认真践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农村居民对垃圾分类回收认知的普遍情况:认可垃圾分类回收,认为自己应当承担责任,但对垃圾分类回收知识了解不够、设施认可不足,尚未养成习惯。

今年3月,我国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制度在各地加速推行,垃圾分类正在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逐渐唤醒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改变百姓的日常生活习惯。在此背景下,如果强化垃圾分类的奖励和回馈,就会带动起居民更多的积极性。

笔者在北京市朝阳区调研发现,装有垃圾的袋子被贴上了二维码,放进智能废品回收机,扔垃圾的人随之可获得一定积分奖励,当积分累积到一定数值,便可兑换商品。这种将信息技术与垃圾分类、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融合起来的“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目前在江苏、四川、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均有试点。通过“互联网+分类回收”,可同步实现再生资源的自助投放、在线预约、上门回收、积分奖励、商品兑换等服务。在信息化时代,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垃圾分类方法,完善配套设施,辅以奖惩手段,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

农村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在农村垃圾分类的具体实践中,要以简便易行的方式推广老百姓“记得住”“上手快”“用得好”的办法,让垃圾分类变成人人参与的新风尚,在成果共享中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此,要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环境整治等攻坚克难的农村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乡村环境整治活动;农村居民委员会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村环境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批评教育等方式逐步提高农民讲卫生、爱护环境的意识。

还需注意的是,培养农村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代际视野”将“垃圾分类”融入教育周期,渗透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垃圾分类和节能环保的经验做法,将节能和环保教育融入小学。比如,一些垃圾收集点如未按规定分类,现场照片经常会被送到附近小学,作为学生课堂上的反面教材。不少日本人甚至形成了将垃圾带回家分类的习惯。

目前,全国已有100个县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而且,我国所有省份都提出了到2020年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的计划。对此,要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城乡垃圾分类“一条线、同节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垃圾分类方式创新,陆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并明确约束性指标,结合地方实际从分类宣传、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做起,注重农村居民短期和长期的获得感,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力量。

(作者:张晓琴,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垃圾 分类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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