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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合力网”

2018年06月11日 09:34 | 作者:王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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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问题的病症在法院,病因在社会环境,病根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足。单靠法院“独行侠”,面对和解决错综复杂的执行难难题,不现实、不准确、不科学。此次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和专家从不同的主体和角度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支招建言,也正是在构建一张“合力网”。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政府理应成为社会诚信的典范。李明蓉委员就是从政府角度谈执行。

“一些地方政府不讲诚信,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仅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损害投资环境,也极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李明蓉认为,政府要树立守法的形象,做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表率,加强源头治理,防范执行积案产生。“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考核扣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措施予以问责,同时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依据。”

窦荣兴委员也谈政府,但立足的却是金融机构。他建议,加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布局,引导其回归主业,集中消化和处置金融不良资产,减少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压力。地方政府也能运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提升企业价值,实现银企共赢,降低金融债权案件的发生率。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汤维建委员把解决执行难的切口放在法治保障、立法供给上。他建议,修改企业破产法,发挥破产机制对化解“执行难”的“清道夫”作用。在惩戒层面,也能通过完善立法,将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上升到立法高度加以调整。

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中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作为执行主体,法院执行队伍既不能被赋予超越职与责的期待,却也务必要避免“偷懒”的倾向。

汪利民委员从执行队伍角度建言。他建议建立以执行官(执行员)为主体的执行队伍体制,明确执行官的任职条件;缓解目前非常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加强执行的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正确区分执行权与审判权的差异,探索执行权的运行规律和特点。

会上,还有委员提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百姓的法治意识、发挥媒体的职能等各个层面的因素,这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构建了一张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合力网”。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执行 基本解决 构建 合力网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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