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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建设

2018年06月12日 13:5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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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
加强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建设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执行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汪利民

汪利民 人民政协报记者 贾宁 摄

一是当前法院执行队伍建设不能体现执行工作强制性特征,执行队伍中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司法警察、书记员交织,政法编、事业编、司法雇员并存,由执行法官主导执行,规范化有余,但执行强制性、威慑力不够,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不足。二是执行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执行队伍年龄结构“两头大中间小”,缺少中坚力量。三是“案多人少”矛盾在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尤为突出。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为例,2017年法官人均收案965件。四是执行队伍稳定性亟待加强,由于执行局内分外分没有落地,执行干警担心被剥离出法院,稳定面临较大挑战。为此,建议:

一是按照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立以执行官(执行员)为主体的执行队伍体制,明确执行官任职条件,参照警务化要求进行执行官队伍管理,提升执行强制性和现场处置能力。同时配置适量法官,专司与执行相关命令、裁决、复议等事项。二是增加法院编制人数,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矛盾。还要为聘任制人员担任法官助理、执行官助理等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加强执行的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四是尽快制定和完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明确在法院内部完善审执分离模式,稳定干警队伍。同时按照人案相匹配原则,参照法官员额制,合理确定执行官员额比例,建立与执行工作相适应的执行官职务薪酬制度。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执行 加强 队伍 人民法院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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