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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洪市副市长王波等五人被处分

2018年07月03日 09:42 | 作者:李源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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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3日电 (记者李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发布西双版纳州五名干部因涉嫌违纪被处分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波违纪被处分

经查,王波在担任勐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某专案组副组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因工作失责造成错案负有领导责任。

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监委委员会议讨论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波记大过处分。

西双版纳州国家保密局局长王红斌违纪被处分

经查,王红斌在担任西双版纳州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国家保密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公车私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并参与打麻将赌博。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红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计刘永惠违纪被处分

经查,刘永惠在任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计兼下属事业单位州工程咨询中心会计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兼职劳务费。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监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刘永惠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纳夏育柱违纪被处分

经查,夏育柱在任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纳兼下属事业单位州工程咨询中心出纳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兼职劳务费。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夏育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西双版纳州傣医院副院长谭志刚违纪被处分

经查,谭志刚在担任西双版纳州傣医院副院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谭志刚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西双版纳州 处分 违纪 王波 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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