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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

2018年07月10日 22:10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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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中德两国在卫生领域的关系多种多样,广受认可。愿在重点为健康老龄化的新版卫生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成功的合作。人口结构变化对未来医疗系统的组织、供应和结构以及对医生和卫生专业人员提出了很高要求。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康复、医院管理和质量管理、急救医学、数字医疗、卫生安全和中医等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两国热衷于分享应对这些挑战的策略和方法。

57、 抗生素耐药性的全球蔓延以及相关药效的丧失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单独解决。为此,双方承诺,在国内和国际层面对人类、食用动物(包括水产养殖)和植物适当和可控制地使用抗生素。双方同意,在食用动物和植物中停止使用促生长抗生素,并认同这一目标也可逐步实现。为防止传染病,双方更重视预防和卫生措施。

58、 高效、创新和可持续的农业、林业和渔业经济是全球粮食安全以及建设富强和宜居农村的关键。双方致力于既通过中德农业中心等双边平台,又通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多边机制,实现这些共同追求的目标。双方愿增强联合国粮农组织这一全球农业和粮食领域的专业知识组织。双方将进一步发挥中德农业中心在推动政策对话、企业交流和科研合作方面的核心平台作用,深化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双方对签署《关于开展中德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交流的联合意向声明》表示欢迎。

59、 中德两国继续在森林可持续经营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双方积极评价中德林业工作组,将继续落实在林业领域签署的协议,在中德林业政策对话框架下加强政策对话和信息共享,重点关注森林多功能和可持续经营、林业和木材政策发展、合法木材贸易等议题。

五、 合作增进国内和世界安全

60、 双方商定,于今年年内在柏林举行新一轮中德高级别安全对话,以深入两国在安全领域的交流合作。在高级别安全对话框架下,可对2018年5月举行的首次中德网络安全对话取得的成果进行报告。

61、 双方在首次副部级网络安全磋商中主要就网络犯罪形势、网络犯罪和安全领域相关立法情况、打击网络犯罪、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网络儿童色情、网络诈骗以及在第30条提及的议题等进行了交流,同意在该机制框架下,共同推进两国执法部门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合作。双方愿基于本国法律确定打击网络犯罪的合作领域,防范恶意网络活动,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双方还将致力于在联合国框架下,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

62、 双方意识到当前和未来的难民和移民流动带来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双方共同认可的目标是消除逃难产生的根源和防范打击非法移民。双方将讨论在对方国家非法滞留人员问题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双方欢迎中国与欧盟在中欧人员往来和移民领域对话框架内加强合作。

63、 双方致力于执行二十国集团汉堡峰会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决定,并将继续利用现有各层级警务对话与合作机制。加强在反恐、打击跨境犯罪、警务信息共享和个案司法协助等领域的合作。双方认同诸如“东伊运”等被联合国安理会列名的恐怖组织名单。

64、 在军事合作领域,双方愿通过高层交往和对话,增进信任、保持联系,通过轮流举办诸如卫勤联演、人员培训、专业交流以及在联合国授权框架下的维和合作,进一步深化互信。

六、 人文和教育合作

65、 双方欢迎中国教育部和德国联邦教研部就加强高校和职教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

66、 双方认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并愿在数字化带来劳动世界新变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在“加强创新”和“专业人才保障”等领域继续深化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并将就此举办一次中德研讨会。

67、 双方欢迎北京大学与柏林自由大学就在华共建梅里安人文社会高级研究中心签署意向声明,并将建设性陪伴其发展。

68、 中德两国认为,年轻人在国际交流项目框架内通过国际语言和文化的交流可获得宝贵经验,并获得劳动力市场所需的技能。双方将深化青年政策合作和与此相关的跨文化学习,促进中德青年交流。鉴此,双方已通过联合意向声明制定经济、科研、教育、文化领域中德实习生交流计划。

69、 双方赞赏2018年5月举行的第七届中德媒体对话就媒体政策问题开展了成功交流,并愿延续该机制。

70、 双方赞赏中德对话论坛作为民间平台为深化双边合作作出的贡献,愿继续发挥并增强该论坛的积极作用。

71、 双方充分认识到大熊猫保护研究合作的重要意义,愿积极发挥大熊猫“梦梦”、“娇庆”作为中德友谊使者的作用,并进一步促进两国在包括大熊猫在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磋商期间,在两国总理见证下,双方签署了10份政府间合作协议(见附件)及一系列商业合同。

附件

两国总理见签的政府间协议清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与农业部关于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交流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深化两国高校和职业教育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合作联合意向声明》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深化气候变化研究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危机应对中心加强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联合意向声明》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方)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另一方)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卫生部关于2018年-2020年合作的框架计划》

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关于在气候和环境领域开展资金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关于促进法律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完)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双方 合作 中德 领域 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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