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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现“天价车位”消减惠民善意

2018年07月25日 15:24 | 作者:李秀荣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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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一些没有地面停车位的新建小区,地下停车位成了一种刚需。然而,家住南昌联泰天悦小区的业主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因开发商把车位的价格定得太高,且不对外出租,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据了解,联泰天悦小区是南昌市政府的限价房。7月10日,联泰天悦开始对外出售车位,标准车位28万元,子母车位46万元,如此“天价”车位让很多业主望而却步。(7月23日《工人日报》)

一边是地面无处停车,一面是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不买不让停车,而且,车位比车辆本身还贵出不少,这种颇具讽刺意味的现实,当然会让业主们心寒。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建设区域内的停车设施,首先要满足小区内业主的需求。不管出售与否,都要先考虑怎么保障业主有地方可以停车,而非“不买不让停”。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开发商就无权出售。如果再次出售,就是让业主为公摊面积重复埋单,这当然是不妥的。

如果确如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所说,当地对地下车位不计容积率,自然不会纳入公摊。那么,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就应该申明该小区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开发商还得明确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也就是证明确实是开发商自有,且做了产权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即便如此,小区业主如果不愿意购买,开发商就应该予以出租,而不能宁愿让其空着,更不能强买强卖。毕竟,按常理来讲,停车位是小区物业的附属设施,不配套停车位,房子说不定还不好卖呢。

当然,由于联泰天悦小区是限价房小区,开发商在出售地下停车位时也应“限限价”,至少更要公平合理地定价。因为限价房是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本意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政府在其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优惠。即便僧多粥少,也不能哄抬价格。否则,就是拿着政府的优惠来牟利,会消减限价房的惠民善意。据说,限价房的开发商高价卖车位,是因为房子卖得便宜,心里不平衡,就想从车位上来弥补,这实在是一种错误算计。

近年来,像联泰天悦小区这样的天价停车位时有所闻。其背后的深层症结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失。有律师说,目前房价有政府部门的指导价,而车位这一块确实没有法律监管,即便业主去房管部门、规划部门投诉举报,这些部门目前也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可以对开发商进行处罚,这就导致了开发商对车位价格的垄断,因此才会有“限价房现天价车位”的多发新闻,让限价房变了味。现在,到了弥补这种监管漏洞、限制高价车位的时候了。否则很容易让老百姓怀疑:对于天价停车位,到底是没办法监管,还是根本就不打算监管?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车位 小区 限价 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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