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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协专题协商会议小记:“租购并举”托起百姓安居梦

2018年08月08日 08:37 | 作者:吕金平 李茜茜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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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并举”托起百姓安居梦

——云南省政协专题协商会议小记

人民政协报记者 吕金平 实习记者  李茜茜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住房梦”承载了13亿百姓对家的向往,但面对“水涨船高”的房价,租房成了大多数人对“住有所居”的一种选择。7月30日,云南省政协围绕“鼓励支持企业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租购并举制度”专题召开协商会议,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税务局、省金融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围桌而坐,聚焦群众最关心的住房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探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可行之策,助圆百姓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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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5月开始,省政协副主席高峰带队,率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民建省委、省工商联组成的调研组,先后在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红河州、厦门市、武汉市等地开展调研,与各地房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企业等召开各类座谈会12次,形成了相应的调研报告,为扎实有效开展协商会奠定了基础。

“在厦门,我们获得了很多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在湖北,我们应邀全程参加了湖北省政协‘完善住房租购并举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月度专题协商会。通过省内外调研,我们按照研究确定的协商要点,归纳准备了一份调研综合报告及9个专题协商发言。”高峰介绍调研过程说道。

“你的建议提的很好,我们会后会及时研究。”协商会上,省政协委员李青的建议得到了参会的云南省副省长张国华的现场点赞。

李青认为,云南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缺乏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运作的住房租赁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她建议,围绕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战略布局,积极开发休闲旅居、健康养生等相关产业的住房租赁市场,把住房租赁业务作为资产经营板块的重要拓展方向。

当天,协商会议现场气氛异常热烈,与会的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聚精会神,紧扣主题,畅所欲言,热烈讨论,职能部门负责人积极回应、表态,使原本节奏紧凑的专题协商会议一再延时。

“云南省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薄弱,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间主体责任不够清晰。”对此,省政协委员张宪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规范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中介市场管理。

“昆明房屋中介机构店铺分布密集,质量良莠不齐,收费不透明,极大扰乱了市场。”民建云南省委企业委副主任、昆明至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曼呼吁,相关部门严格控制房屋中介机构数量,加强管理和监督,限制违规中介在本省其他区域的发展。

省政协委员潘海岚关注金融、税收如何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问题。她建议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引导云南省银行创新住房租赁金融产品,有序引导住房公积金、保险资金等进入住房租赁领域。同时,降低出租人综合税负,鼓励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经营机构,并探索以租抵税政策。

民建云南省委企业委副主任、云南同行公益基金会理事长阮立新,针对云南没有统一房屋租赁信息平台问题,呼吁高起点规划,大平台运作,搭建统一的政府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

“我们会吸纳委员的建议,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完善住房租赁行业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管理,加快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下一步将摸清我省住房租赁市场相关底数,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宣传,创新服务。”听完委员和专家学者的发言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积极回应道。

云南省政协主席李江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实行租购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措施,对推动云南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家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制定新政策、出台新政策,把中央决策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推动云南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继续围绕该课题积极作为,为不断完善云南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住房 租赁 云南省 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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