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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藏传佛教人才培养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赴西藏云南调研

2018年08月20日 08:1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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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至16日,由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仁青加为组长,副主任罗正富、杨小波(驻会)为副组长的“藏传佛教人才培养”专题调研组赴西藏、云南进行调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杨发明、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陈际瓦以及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昆明市,实地考察当地佛学院和藏传佛教寺庙,接触宗教教职人员和佛学院师生,了解藏传佛教人才培养具体情况。召开多场座谈会,与地方党政领导、统战宗教部门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和专家学者进行座谈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了解到,两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藏方略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藏传佛教人才培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西藏自治区在全区宗教教职人员中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科学规划、全面提高西藏佛学院及其分院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传统寺庙教育和现代佛学院教育双轨并行,不断探索新时代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云南省积极发挥藏语系佛学院培养人才主阵地作用,建立藏传佛教后备人才数据库,引导藏传佛教寺庙加强法治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持续不断地指导藏传佛教界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仁青加在座谈会上指出,加强藏传佛教人才培养,是关系我国藏传佛教未来面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对做好西藏和四省藏区群众工作、实现长治久安、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四条标准和要求,作为藏传佛教人才培养的基本遵循,真正落实到实处,深入到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和广大僧尼心中,化为自觉行动。要加快推进藏语系佛学院和“三级学衔”制度建设,在加大投入、创新机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和规律,努力培养更多爱国爱教的藏传佛教人才,为西藏和四省藏区寺院和谐、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陈通)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藏传 佛教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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