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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20年 从一场电视直播开始

2018年08月20日 09:34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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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判的顾虑

事实上,那次庭审直播前,诉讼法中关于庭审公开的规定已经存在了20年。

早在1979年,刑事诉讼法便规定一审刑事案件的审判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除外。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中也有类似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外,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后来,民诉法、刑诉法修改时均在原有基础上加了一款: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尽管法律规定如此,但多年来法院的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过去,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旁听,也不是所有公民都可以凭自己的意愿到法院旁听。”马来客说,如果想来旁听都要先和法院联系,由法院选择适合的案件统一组织。

那时,来法院旁听案件的多是为了完成法科院校的教学安排、机关单位的普法教育。法院也会主动安排一些影响较大案件的旁听活动,但主要针对媒体。普通公众想来旁听与自己无关的案件很难。

有些法官对公开审案也有抵触。马来客是1987年到法院工作的,当时一中院的很多二审案件无需开庭,只要通过阅卷、询问等方式便可审判。许多法官因此缺乏庭审经验,对法庭的驾驭能力不足、不敢开庭,更不要说公开审案了。后来,这种情况在北京一中院逐渐好转,但在全国许多地方仍然存在。

“审判公开的过程是一个以案释法的过程,也是一个公开辩论的过程。民众都能看得懂。如果过程当中存在徇私枉法的操作,大家看得非常清楚。如果是刑事案件,控方也担心自己能力够不够,是否会在辩论中出丑。”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称。

逐步公开的逻辑

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看来,庭审公开最初范围较小,主要限于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的一审案件。公众了解法院审判情况的主要途径,也只有法院的庭审公告。“但最初的庭审公告并不规范,而且一些基层法院基于各种考虑不发布公告。这样公民很难了解法院审判的情况,当然也就无法参与庭审。”

有的法院还会有意限制公民旁听人数,进行所谓的“政审”;有的法院甚至限制当事人家属的旁听人数,司法公开的力度、广度因此受限。

但随着法治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司法公开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小。在网络的助力下,庭审公开的方式也不仅限于旁听开放、电视转播,网络视频直播、图文直播的案件越来越多。

2013年8月22日上午8点43分,薄熙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审判长王旭光宣布开庭。与庭审同时,一场历时5天的微博直播拉开帷幕。

整个庭审期间,济南中院的官方微博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景展现,薄熙来质疑谷开来的话语也没有被遗漏。

除了当天在庭审现场参与旁听的110人外,国内外数以万计的普通人在电脑前观看了这场庭审。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数据显示,庭审当天,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平均每10分钟增长约7000个粉丝。

“此前,没有这样的大案要案是通过直播来向社会公众呈现其庭审过程的。大家关注这个案子,对它有很多猜想和传闻,最后都通过法院对庭审现场的直播获得了求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表示。

另一件万人空巷的庭审直播是“快播”案。2016年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全程直播“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审理过程,总时长超过20小时。庭审期间,身为被告的快播创始人王欣及其辩护人金句频出。

公开数据显示,直播期间观看视频的人数累计达到100余万,最高时有4万人同时在线。27条全程播报庭审情况的长微博,累计阅读次数达3600余万次。

2016年7月6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表示,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开开庭案件的庭审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实现了庭审直播常态化。

两个月后,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运行。据该网站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直播庭审的案件已经超过130万件,观看量超过46亿人次。

裁判文书上网

庭审之外,裁判文书也在走向公开。

2013年7月1日,最高法院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半年后,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生效实施。按照该规定,即日起,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以及东部10省(市)基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应当在生效后7日内统一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

据《法制日报》报道,为实施上述规定,2013年12月31日,各级、各地法院纷纷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甚至一度造成网络拥堵。截至2014年1月1日下午,全国法院共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8196份。许多法院在上传裁判文书后,还及时通过微博告知,提请公众及时查阅。

不过,裁判文书的公开并非一步到位,而是遵循着发达地区先公开、知识产权案先公开的顺序,逐步向全国各类案件推进。“之所以选择先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因为它没有政治性,完全是技术性案件,是最容易突破的。”吴革解释,知识产权案件后公开了民事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然后才是行政案件。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方中央的位置是红黄两色的法院徽章。徽章下依旧是红色背景,可以按照民事、刑事、行政、赔偿等类别查找案件,也可以通过关键字搜索特定案件。搜索栏下方还有8个大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

“和枯燥的法律条文相比,裁判文书能够让群众直观地查看案情,通俗地理解法律。”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许身健看来,裁判文书更容易为普通公众接受,普法效果事半功倍。

做了20多年律师的吴革,也对裁判文书公开感触颇深。他说,公开前的裁判文书写得很简单,用词也不严谨,有时连文法都是错的。“(有的)就写一句‘驳回律师的辩护’,连理由都不给,让人感觉很‘霸道’。”裁判文书公开后,法官们越来越注重对事实证据的列举、对法律问题的阐释,用词、语法是否准确也要考量,不然就会被大家挑错。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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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开 庭审 案件 直播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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