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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青常委:全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8年08月21日 17:5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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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吴晓青常委代表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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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人居环境整治”专题组赴河北、河南进行调研。我们认为,总体而言,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是污染防治短板中的短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含金量。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一些地方重视不够、责任不实。由于农业面源污染形成过程具有分散性和隐蔽性,潜伏期长,直接危害不明显,一些地方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点源、轻面源,重工业、轻农业,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较重。由于运行主体不清、技术不符合农村实际、缺乏运行资金和专业管理队伍,很多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成后就被扔在那儿“晒太阳”。

二是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农业农村污染量大面广,而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全国仍有78%的建制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近30%的建制村没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全部排放量的50%左右,其中化学需氧量占44%、总氮占57%、总磷占67%。据有关部门测算,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约38亿吨,综合利用率只有60%;每年产生秸秆近9亿吨,有18%未得到综合利用;每年使用农膜200多万吨,当季回收率不足三分之二。

三是资金需求大,投入严重不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涉及的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亟待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需求巨大,仅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就需投入3500亿元左右,目前仍存在很大缺口。同时,大量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还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和后期长效运维经费,影响了环境治理设施效用的发挥。

为此,建议:

一、 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中央有关部门要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尽快明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责任划分;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落实牵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严格实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督促地方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 坚持重点突破,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强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和典型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建立健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度。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大任务,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要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比照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办法,建立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使用机制。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坚持建管并重,健全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

总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千万别忘记农村这一主战场,千万别忘记农业面源这一重要污染源的防治,千万别忘记农民对蓝天碧水净土的殷切期盼!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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