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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东常委: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守护蓝天绿水青山

2018年08月21日 17:4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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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守护蓝天绿水青山

——李惠东常委代表民革中央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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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推进“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重要政策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人民群众喝上更干净的水,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吃上更放心的食品,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坚定拥护。

基层环保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事关污染防治攻坚战能否打得好、打得赢、不反复。目前,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暴露出的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一是执法队伍人手不足。污染防治工作迈入新时代后,人员编制未及时增加,且现有人员配置“倒三角”问题突出,越往基层污染防治工作人员越少,到乡镇一级设置固定工作岗位的不多,广大农村则基本覆盖不到,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而且,污染防治担子重、责任大,部分干部视污染防治为“高危”岗位,一些地区甚至出现干部主动辞职、“实职”转“虚职”等逃离污染防治工作的怪现象。

二是专业化程度不高。基层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部分在岗人员“半路出家”,未受过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不足,知识结构相对老化,不懂得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不熟悉相关法规和产业政策,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法规掌握不够、政策理解不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执法尺度把握不准等问题。

三是工作方法不够科学。一些地方为突击完成环保任务,采取的治理举措“用力过猛”、不尽科学,甚至出现不恰当的“休克疗法”。例如,在河流生态环境治理中,将河道“裁弯取直”,破坏水生生物的“天然产房”;使用大水泵清淤,让水生动物消失殆尽;利用钢筋水泥硬化护岸,削弱河流自净能力。类似做法既造成资源浪费,也违背生态系统发展规律,甚至造成“二次污染”。

为此,建议:

一是适当扩大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模。各级党政部门要优化人员编制结构,将执法人员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通过同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从环保部门外划转编制等办法,解决基层工作的用编需求。加速整合环保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职能和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不断充实基层环保执法力量。

二是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培训,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及时总结污染防治经典案例和实践操作模式,推广污染防治创新技术。举办执法资格考试,保证在岗人员持证上岗。加大环保执法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监测仪器设备的投入,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综合执法队伍。

三是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各级党政部门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可参照信访津补贴制度,对基层一线接触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治工作者,进行补贴和资助。可参考公安、城管等部门做法,对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用。要进一步改善基层环保部门干部的晋升渠道和成长环境,发挥环保人才的价值和作用。

四是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大格局。大力宣传推进污染防治的举措和成效,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引导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美化净化环境、坚持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特别是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打赢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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