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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尘埃落定:多地追补社保费 税务统征变在哪?

2018年09月05日 09:30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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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尘埃落定,社保费统征成为公众关注的又一焦点。近日,江苏一家企业被责成补缴十年社保费约200万元,社保征缴日趋严格,违规漏洞将进一步填补。同时,伴随着国地税改革渐进,税务机关统征社保费使中央财政调剂能力得以增强。不过,机制日渐规范之际,企业对税费负担的忧虑未减,未来减税降费仍将是破解矛盾的关键动作。

社保

追堵少缴、欠缴漏洞

9月3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行政裁定书引发关注。这份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显示,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欠缴社会保险费合计201万元,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作出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对裕华玻璃公司征收社会保险费。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因该公司未全部履行缴纳义务,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税务部门追缴社保费的行动不仅仅发生在江苏。近期,黑龙江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发文表示,从8月1日起,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安徽、河南、江苏、湖北、四川等地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社保费的裁定文书。

在此前,我国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并不一致,有些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些则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这为企业欠缴、少缴提供了“方便”。而今年7月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这将在制度上更具规范性,在执行上更具刚性,不但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效率,而且将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在理顺社保征收机制的同时,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能有效阻击企业欠缴、少缴员工社保等行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指出,社会保险费是对企业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薪金按一定比例课征的,税务机关在课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都需要掌握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与社保部门相比,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具有天然的税费同源同管的优势。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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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税改革 追补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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