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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网贷整治开启:全国统一口径 多地展开自查

2018年09月07日 07:5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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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7日电(姚露)全国网贷整治办8月中旬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后,新一轮全国范围内的P2P网贷合规检查整治正在展开,目前北京、上海、四川等地已经启动自查工作。

资料图:中国银保监会。 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记者 李延霞

“108条”清单吹响备案新号角

2018年5月开始,P2P网贷行业进入新一轮的风险释放期,出现了部分平台倒闭、跑路现象。

据统计,2016年8月,P2P网贷平台数累计为5868家,正在运营的2882家。到了2018年8月,P2P网贷平台数为6388家,正在运营1589家,淘汰率超过75%。

对此,有网贷观察人士坦言,自2016年8月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的2年时间内,对于政策规定的“十三条红线和限额”等禁令,有些平台变相突破借款限额,变相的发大标、拆分标,增加了行业的风险。

2018年8月中旬,全国网贷整治办下发全国统一标准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下称“清单”)。

清单内容包括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等共计36大项、108条细则,被业内简称为“108条”。

此前,P2P网贷平台备案经历了2次延期,此次清单则第三次对备案划出“生死线”,要求现存的P2P网贷平台应于2018年底完成自律检查、机构检查、行政检查等多轮检查。

在一些P2P网贷从业人士看来,“原则上,如果从2016年8月就开始按要求整改的平台,备案压力并不会很大。”108条与之前《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并没有大方向的偏差,整体并未脱离网贷“1+3”的监管框架。

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泱波 摄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全国统一合规检查口径

值得关注的是,全国网贷整改办要求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贷整治办在机构自查和自律检查的基础上,择机就报告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行政核查。

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要严肃通报,追责问责,并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如果你胆敢弄虚作假被监管查出,只要评审有一张反对票,就可以对你进行全盘的否定。”业内专家认为,一票否决制就是“一剑封喉”,机会只有一次。

回顾过去,监管部门一共下发过2次全国范围内的网贷行业监管要求:

2016年8月24日下午,原银监会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

2017年12月8日,全国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

此后,20个省份出台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工作表等备案相关细则。2018年4月监管部门要求地方暂停发放网贷备案登记细则。到了8月份,监管部门公布108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围绕监管理念的改变以及各地政策区别产生的市场竞争问题,监管出台一个全国统一的备案细则,还是比较有意义的。

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张叶霞也指出,此次108条检查清单更突出对校园贷、现金贷、金交所合作、非法催收等重点领域的检查要求,从全国层面统一合规检查口径,避免了地区性的监管套利或过度监管。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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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一轮 网贷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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