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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斑斓画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成就综述

2018年09月07日 16:43 | 作者:魏哲哲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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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

五年多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五年多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五年多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进展、新成就,谱写下法治中国建设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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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哪里走、跟谁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总目标的提出,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举旗定向、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

总目标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全面依法治国是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涉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个方面的庞大系统工程,必须进行顶层设计、作出总体安排。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在深刻总结成功经验和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概括和理论升华,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性质、整体构架、工作布局、重大任务等,为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意志和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世界上不存在定于一尊的法治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道路。我们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旗帜鲜明地表明,要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方向,毫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这个根本问题,我们就能有效抵御“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多党政治”等错误思潮,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个重大论断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的深刻揭示。

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标志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定,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利于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表示。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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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 全面 依法治国 建设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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