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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卫健委“三定”方案出炉 计划生育司全部撤销

2018年09月11日 10:37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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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计划生育”到“人口监测”

再来看内设机构,主要变化有三。

第一,三个与“计生”有关的司局出现调整。

在2013年的机构改革中,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撤并,与原卫生部组建为国家卫计委的时候,舆论就曾猜测过,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面临调整。

当时,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予以了否认,并表示计划生育工作不会减弱,反而会加强。给出的证据就是卫计委“三定方案”的内设机构中,新设置了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

而政知道发现,在2018年卫健委的“三定方案”中,这三个司局都不复存在。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被撤销。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则更名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现在该司的职能为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第二,在很多保留机构的职能表述中,“计划生育”这四个字也没有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健康”。

举几个例子。

2013年卫计委“三定方案”中,规划与信息司的职能为“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的职能为“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3年卫计委“三定方案”中,基层卫生司的职能为“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基层卫生司的职能为“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013年卫计委“三定方案”中,妇幼健康服务司的职能为“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妇幼健康司的职能为“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部分内设机构的职能中新增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比如,刚刚提到的妇幼健康司,职能中还新增了“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医政管理局的职能中特别提到了“行风建设”,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的职能中增加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新职责

政知道刚才说了,原卫计委十项“计划生育”的相关职责,在卫健委的“三定方案”中变成了一项。

有减少就会有新增。卫健委十四项主要职责中,第一项就是“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相比2013年原卫计委的“三定方案”,还有两项是新增职责: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延迟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这都与机构改革有关。

重磅!国家卫健委“三定”方案出炉 计划生育司全部撤销

按照本轮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括原卫计委、医改小组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工信部的烟草控制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等。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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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卫健委 三定方案 计划生育司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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