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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协建言农村“两污”治理工作

2018年09月19日 09:02 | 作者:吕金平 李茜茜 李冰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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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协建言农村“两污”治理工作
让乡村由里到外美起来

“只有农村由里到外美起来了,云南才有建设中国最美省份的底气和实力。”近日,云南省政协召开民主监督协商会,与会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主题深入协商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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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会上,委员们听取了省政协联合调研组情况汇报和云南省农村“两污”处理情况介绍后,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地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大家认为,云南省治理农村“两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全省农村“两污”治理仍存在规划缺失、治理水平低、“重建轻管”等问题。

“很多村民只顾‘自扫门前雪’,将垃圾就近处理随意倾倒,村里也没有相关规定约束,村民环保意识普遍缺失。”云南省政协常委、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何云葵认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问题复杂、点多面广,必须从高质量治理方面积极推进。她提出强化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强化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法规,建立奖惩机制,创新技术手段高效治理等。

云南省委常委、致公党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刘卫红在发言中说道,近年来,各州市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多个农村“两污”处理设施,但由于后续运行管理经费及人员难以得到保证,很多设施建成后,不久就闲置甚至损坏了,“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她建议,适时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全省农村“两污”设施管理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并将设施管理纳入对各州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监督考核体系中,建立健全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致公党云南省委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刘丽萍补充建议道,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招投标或特许经营的方式向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的第三方购买专业服务,由其负责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针对政府建设资金短缺、建设效益不高、专业营运机构参与少、监管指导力量弱、标准规范欠缺等难题,省政协人资环委特聘专家卿小燕建议,全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选用合适的环境污染治理机构,利用社会资金,为农村两污治理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集中处置服务,以大大降低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农民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主体。”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政策,制定相关村民公约,增强大家环保意识,并探索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受益人付费”环境有偿付费路径,选取发展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并积极推广。

听完委员的发言后,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了积极回应。

云南省政协主席李江表示,农村“两污”治理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基础性工作。要深化对农村“两污”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去谋划和推进,紧盯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举措、对症下药,推动全省农村“两污”治理存在的问题得到不断解决,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治理 农村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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