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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今冬大气治理方案发布

2018年09月28日 07:39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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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各市完成PM2.5源解析更新

此次《行动方案》明确,2018年12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预报中心基本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记者发现,此前京津冀不少城市已具备3天精细化预报、7天潜势预报能力。而今年秋冬季方案首次对预报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行动方案》要求统一区域应急预警标准,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各城市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保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迅速响应、有效应对。

在污染源解析方面,《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9月底前,各城市要完成PM2.5源解析更新工作。源解析即污染来源分析,这也意味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更为精准的治理大气污染。

另外,今年秋冬季将强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大气专项督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地区,将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

措施1

取消钢铁等企业统一限停产比例

跟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秋冬季的《行动方案》中,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取消了统一的限停产比例,转为由各地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记者发现,去年的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针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等行业,规定了具体限停产比例。例如,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氧化铝企业限产30%等。

今年的《行动方案》则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

另外,各省要制定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各城市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

措施2

各地散煤替代户指标据实制定

今年秋冬采暖季,京津冀周边地区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行动方案》要求,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

去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一些地区因“气荒”等问题影响群众取暖。今年的《行动方案》明确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

另外,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各地在优先保障 2017年已经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记者发现,跟去年方案不同的是,今年散煤替代户采取的是“以下往上”的方式。即,各地完成散煤替代户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上报而制定完成。

措施3

加快电力等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

运输结构的优化,也关系到大气污染的治理成效。在运输结构方面,此次《行动方案》明确,在重型货运车污染严重的前提下,要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

《行动方案》提出,各省(市)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大宗货物、集装箱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铁水联运、绿色货运枢纽建设实施计划,明确运输结构调整目标。

同时,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增加铁路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量。加大铁路与港口连接线、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尽量采用铁路、水路或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

另外,今年“十一”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郑州市制定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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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京津冀 大气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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