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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写在第五个烈士纪念日

2018年09月30日 09:30 | 作者:贾玥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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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前的北京天安门广场,鲜花吐蕊,红旗招展,人民英雄纪念碑在广场中央巍然矗立。

2018年9月30日,我国迎来第五个烈士纪念日。党的十八大以来,设立烈士纪念日,出台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烈士公祭程序,多次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缅怀和尊崇英烈已成为社会共识,民族凝聚力得到有力提升。

人民英雄纪念碑

抚今追昔祭英魂,鉴往知来守初心。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致敬先烈更要传承遗志,继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接力前行。

捍卫烈士,以法律的名义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这个决定“十年磨一剑”,对日期的选择深思熟虑。在国庆节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充分体现着“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更加凸显以国家名义褒扬烈士的意义。

据民政部统计,革命战争年代以来,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献出宝贵生命。“设立烈士纪念日,如同建立一座无形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将成为中华民族血脉相传的一个载体。” 一位烈士遗属表达着这样的心声。

在五年多时间里,《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等陆续出台,《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织密捍卫烈士的法律制度保障之网。

一段时间以来,以诋毁、恶搞等方式“污名化”英烈形象的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到法律保护,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等行为将被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此后,最高法、最高检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下线互联网涉嫌违规视频6万余条;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在江苏宣判,侮辱烈士的网民被判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以法之名,敢于“亮剑”,果断“亮剑”,烈士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缅怀烈士,以仪式来彰显

仪式是传承的彰显。

回顾过去的四个烈士纪念日,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会来到天安门广场,与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

三军仪仗兵正步行至纪念碑前持枪伫立;奏响《义勇军进行曲》,高唱国歌;全体默哀;礼兵将花篮摆放在纪念碑基座上;习近平迈步上前,仔细整理花篮缎带……一幕幕庄严而隆重的画面,通过直播呈现在世人面前。

追思在仪式的传承中升华。

民政部2014年3月底发布的《烈士公祭办法》,对于烈士公祭程序做出明文规定。同时要求,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应当在烈士纪念场所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五年来,全国各地纷纷组织公祭烈士和向烈士墓敬献鲜花等纪念活动。一些地方还结合公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讲英烈事迹和相关重大历史事件,开展集体宣誓等活动。

今年3月28日,中国空军专机护送第五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到祖国。次日,志愿军烈士遗骸安葬仪式在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举行,“最可爱的人”以最郑重的方式入土为安。2014年以来,已有589位在韩志愿军烈士以最高礼遇魂归故国。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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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第五个 烈士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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