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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一体谋划

2018年11月13日 09:12 | 作者:江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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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一体谋划
26项制度促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人民政协报记者 江迪

“你看,这次修订删去了‘会议期间对提案进行初步审查’这句话。这样的修订非常符合实际。地方政协全会时间往往不足一周,会议期间提案进行初审,决定是否立案,时间太紧,有时候会带来立案质量不高的问题。这样的修订指导性很强。”11月6日,在江苏省政协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现场,江苏省政协委员、南通市政协主席黄巍东仔细翻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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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0月以来,江苏省政协按照全国政协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和汪洋主席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精心部署、扎实推进。

10月8日,省政协党组就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书记娄勤俭高度重视,明确提出省委常委要抓好分工范围内的落实工作,省政协要认真贯彻全国政协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并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一体谋划、一体推进。10月9日,省政协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政协理论研讨会精神,研究通过了《省政协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理论研讨会精神工作方案》。《方案》围绕汪洋主席强调的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六个着力重点,梳理细化了六项重点工作41项具体项目,组织制定26项制度,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时间进度等要求。11月6日至7日,召开省政协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政协理论研讨会精神,省政协各界别召集人,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协主席悉数参加。

在这次常委会议上,还修订了《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了《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是江苏省政协首个关于委员履职工作的专项规定。《规则》从履职内容、履职方式、履职保障、履职管理等方面做出规范。明确规定,委员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做好解疑释惑、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工作;建立健全与委员联络的工作机构,定期研究委员履职工作;建立省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采取适当方式将委员履职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并作为届中调整和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规则》起草中坚持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需求,注意与已有规章制度衔接,充分体现近年来委员履职方面的新要求、新举措。”江苏省政协秘书长杨峰介绍说。

“这对我们民主党派工作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翻阅此次常委会议审议的几项制度,江苏省政协常委、致公党江苏省副主委米其智认为,经过这次制订和修订,省政协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发展·民生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座谈会等写入了制度,说明省政协及时将探索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体现了创新意识。

此前,10月18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十二届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政协主席黄莉新表示,“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是全国政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和汪洋主席重要讲话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项制度也是政协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次主席会议上,还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办法》、《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建立江苏省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江苏省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名单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协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理论研讨会精神工作方案》的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强举措,围绕不足之处抓改进,聚焦委员履职激活力,有力有序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省政协还专门向各市县政协下发通知,动员号召全省政协系统兴起学习贯彻理论研讨会精神的热潮,努力以新作为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政协工作新使命、开创新时代政协工作新局面。”黄莉新表示。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政协 工作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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