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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驾”或可比照酒驾严惩

2018年11月16日 11:11 | 作者:木须虫 | 来源: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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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并没有对使用手机的其他行为以及如何处罚作出规定。开车使用手机等“盲驾”行为是否入刑,目前仍有争议。但在治理这一行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上,业内人士和专家的态度非常一致。(11月13日《法制日报》)

“盲驾”该不该入刑是争议已久的话题,这主要是基于对驾驶时使用手机危害的不同认识。这种争论与当初酒驾、醉驾该不该入刑的争论如出一辙。然而,随着酒驾入法、醉驾入刑,其争论很快消弭,并且随着执法治理的常态化,“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渐成共识。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专题报告显示,2012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排名前三的事故诱因是:无证驾驶26.86%,酒后驾驶18.1%,开车玩手机10.56%。值得一提的是,开车玩手机不容易被查实,因此不排除开车玩手机在事故责任纠纷中的比例会更高。

开车使用手机的人群比酒驾人群更广,而且频率更高,过度的手机依赖在客观上造成了对公共安全义务的放任。没有明确有力的法规约束,不足以矫正这种不安全驾驶行为。而现行法规只对开车玩手机的行为处扣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且面临执法取证难的问题。

“盲驾”不妨比照酒驾入法入刑,一方面要对这种不安全驾驶行为设置底线与禁区;另一方面应视不同情形设计不同的处罚方式,引导矫正全社会的过度对手机的依赖。

编辑:赵彦

关键词:盲驾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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