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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学徒制”好经还须念好

2018年11月23日 16:13 | 作者:付彪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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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电视电话会,并提出,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力争培训50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力争每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11月22日《人民日报》)

企业新型学徒制,不仅吸取了传统师傅带徒弟培养模式的优长,同时融入了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并由政府进行激励推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是政府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创新举措。新型学徒制采用“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旨在解决我国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破解长期存在的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局面。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意义重大。

据介绍,2015年和2016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先后在22个省(区、市)开展两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彰显了新型学徒制的“魅力”——企业降成本、职工得实惠、学校有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重业绩重经营,没有看到其对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长远价值;一些中小型企业在培养上还缺乏手段和长远规划;还有许多企业由于生产任务紧、企业与院校距离远、参训人员需要牺牲休息时间等原因,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积极性不高,也有少数学员中途放弃了。对此,各地应严格落实政策精神,不能把好经念坏了。

对于新型学徒制,《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和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都非常明确,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不仅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补贴政策,解除企业后顾之忧,更要积极化解新型学徒“前景之忧”,防止“师傅带徒+职业培训”图形式、走过场。虽然企业在培训中承担主体作用,但既然政府出钱补贴,相关部门就不能完全放任,尤其是对企业的培训计划要有统筹,对培训效果要有监督。对企业来说,在培训时既要着眼市场当下的需求,也要加强学徒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学徒工资,让承担带徒的企业导师享受带徒津贴。此外,企业许多技能岗位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也尚未制定技能规范标准,亟待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领域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尽快发布实施。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企业 新型 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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