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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各地区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

2018年11月26日 10:0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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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

特色小镇作为新生事物,起源于浙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指明了方向。李克强总理对做好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2016年中央财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在杭州召开特色小(城)镇建设经验交流会,并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五坚持五防止”原则,明确9个方面的发展路径,引导各地区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

胡祖才发言A

胡祖才发言 人民政协报记者 田福良 摄

两年多来,各地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精神,把建设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积极借鉴浙江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激励,着力增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吸引力,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进展,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业宜居、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这些小镇既激发了新经济发展活力,又带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促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城乡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日益显现。

同时,一些地区存在滥用概念、名不副实,盲目发展、质量不高,房企过度参与、小镇地产化等不良倾向。特别是把特色小镇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混淆了特色小镇的概念,违背了特色小镇建设的初衷,也引发了大量负面的社会舆论。

针对这些问题,2017年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赴20个省100多个小镇进行了调研督导纠偏,出台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又印发了《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区严格对标、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这两份文件印发后,各地区特色小镇建设逐步回归理性,纠偏取得一定成效。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完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引导各地区遵循规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二是坚持产业建镇,引导各地区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三是坚持规范纠偏,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淘汰不实小镇、风险小镇、问题小镇,规范市场主体随意冠名特色小镇的行为。四是坚持典型引路,对模式先进、成效显著的特色小镇经验进行总结示范,鼓励各地区大胆探索,创造更多更好的可复制经验。

编辑:刘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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