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新闻 会议新闻

搬走内地与港澳融合的障碍

2018年11月30日 09:34 | 作者:孙金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由于粤港澳大湾区横跨三个关税区、三个行政区划和三种法律制度,带来的三地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制度障碍,影响了大湾区经济一体化融合进程。特别是纳税问题,让一些港资、澳资企业以及港澳人才望而却步。”11月29日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黄兰发开门见山,直指问题。

从2019年起,内地将采用新个税法。按照新法规定,在内地工作或居住超过183天的居民个人,需以其全球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依照内地标准缴纳个税,据专业人士估计,同样的收入水平,内地个税税负大致是香港薪俸税的三倍。

“这不仅让一些想到大湾区投资发展的港资、澳资企业以及港澳人才因高税率而止步,也极大地限制了港澳资金进入大湾区。目前这一负面影响在港澳地区已经开始显现。”黄兰发有些担心,“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层面的创新突破现实瓶颈,让大湾区真正实现融合,是大湾区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黄兰发所担忧的事情,也引起了全国政协常委、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廖泽云的共鸣。

“对于在内地发展的港澳民众来说,个税缴纳问题其实在今年8月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制度出台后就产生了。”廖泽云表示,有港澳民众担心居住证将成为他们在内地被征税的线索,“居住证申请条件为在内地居住满半年。按照新税法的规定,一个纳税年度累计住满183天的个人即为纳税居民。因此,一些到内地发展的港澳居民担心,一旦申领居住证就要以其全球所得依法在内地缴税。”

“期盼内地政府对在内地发展的港澳居民纳税问题能作出明确界定或清晰回应。”黄兰发和廖泽云不约而同地发出呼声。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早日出台具体方案,妥善解决问题,进一步降低三地融合的障碍,促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进展。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