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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爆炸调查:疏于监管 “定时炸弹”存在已久

2018年12月06日 15:28 |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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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罗生门

爆炸发生后,这起事故的起因却一时间陷入“罗生门”。

在事故发生之初,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曾有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事故原因,系一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待进工厂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爆了周围车辆。

爆炸发生14个小时之后,11月28日下午3时,新华社记者援引张家口市消防和电力部门的说法表示,这起爆炸事故调查的初步原因,为运输乙炔的大货车爆炸,引起化工厂周边车辆连环爆炸燃烧。而这些乙炔,是盛华旁边的海珀尔新能源公司在生产氢气时所需的材料。

11月28日当天,《中国新闻周刊》联系海珀尔公司相关负责人曹维峰,他否认海珀尔与此次爆炸事件有关。他表示,这两个月内,海珀尔并没有订单让货车送货。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海珀尔制氢使用电解水工艺,绝不会涉及乙炔。“张家口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我们使用可再生能源的风电,来进行电解水,制备氢气。”据曹维峰介绍,海珀尔所使用的电解水设备来自于中船718所,这一设备在几个月前就已经送到厂里。

海珀尔的上级公司、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民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海珀尔项目主要是给京津冀地区燃料电池汽车提供氢燃料补给,目前公司还处于建设和设备调试阶段,项目尚未投产。

曹维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位于盛华路上类似加油站的设施为“充装站”,该系统因为管道阀门设备尚未完全到货,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所以也就没有氢气,更无氢气爆炸的可能。

而在当天,盛华化工对媒体否认了事故与该公司有关。“网上拍的那些爆炸照片都不是我们公司的,我们公司没有受到影响。”盛华化工方面透露,发生爆炸的是该公司南边的一家新能源企业,而其南面只有海珀尔一家企业。盛华化工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爆炸始发车的司机不是该厂员工。

但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故的原因渐渐浮出水面。

据中国应急管理部11月30日发布的消息,初步查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并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另据当地11月30日的晚间通报称,涉事企业15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氯乙烯是无色、易液化,有醚样气味的气体,易燃易爆,属于危险化学品,可由乙烯或乙炔制得,主要用于制造聚氯乙烯。据相关资料,盛华化工主要产品有三型聚氯乙烯树脂、五型聚氯乙烯树脂、75%片碱、32%液碱、液氯、盐酸等。其主导产品聚氯乙烯树脂,年产能达20万吨。2017年9月20日,盛华化工变更经营范围,将生产氯乙烯加入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月15日。

在盛华化工南门东侧,东西向分布排列着编号为1-3号的三个圆柱体氯乙烯气柜及两个直径达15米的白色氯乙烯球罐。据《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信息显示,三个圆柱体氯乙烯气柜中,3号气柜未投入使用。《中国新闻周刊》12月1日上午在现场看到,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在气柜下作业,三个氯乙烯气柜外皮均有明显的黑色烧灼痕迹。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11·28’重大爆燃事故区域示意图及死亡人员分布图”显示,此次过火区域长度为658米,气柜正南面区域是遇难者集中的区域。

多位化工安全方面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次盛华发生泄漏的是VCM气柜,氯乙烯是以气态的形式储存其中。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针对氯乙烯泄漏风险,石油化工行业多设有紧急排放火炬,但氯碱行业普遍没有紧急排放火炬,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基本都是排放到大气中。

这位业内人士说,氯乙烯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加之氯乙烯比空气重,气柜泄放的氯乙烯会快速下沉,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上述多位化工安全方面的业内人士表示,类似此类VCM气柜,都有气体检测安全报警装置。《中国新闻周刊》致电盛华化工办公室、安全处、生产处及张家口安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方均表示该厂有气体探测报警装置,但对当晚氯乙烯泄漏时报警器有没有响,均表示不知情。

值得注意的是,在燃爆事故发生5个月前,盛华公司还曾开展过氯乙烯泄漏应急演练。

在2013年和2014年,盛华化工就曾发生过两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导致2人死亡。

据公开报道,2013年1月3日,河北盛华的望山产业区曾发生一起气体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经调查,事故死者为李仁智,时年26岁,为盛华公司氯碱厂厂长助理。事故原因为维修作业时违章指挥、操作,导致生产原料发生化学反应,遇火花发生爆炸。最终,盛华公司有7名员工被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编辑:杨岚

关键词:盛华 化工 爆炸 事故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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