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钜惠民生 钜惠民生

云南集中宣判25件涉黑涉恶案

2018年12月19日 18:11 | 作者:吕金平 李茜茜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昆明12月19日电(记者吕金平 实习记者李茜茜)近日,云南省多地法院依法集中宣判了25件社会关注度较高、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当天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及五大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云南省高院副院长李雪松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集中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年内,全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3件152人,涉恶案件134件1118人,审结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57件,判决566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2件22人,涉恶案件15件213人,审结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10件,判决172人。受理涉“保护伞”案件2件。

当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公布了五个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如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桂某浩等11人涉黑案,该团伙为控制、垄断晋宁区晋城镇各大冷库废弃菜叶清运业务,牟取非法利益,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逐步控制、垄断晋城镇80余间库房的清运业务。后在没有清运设备等相应能力、条件的情况下,又将原清运人员召回负责清运业务,以从每吨抽成10元至40元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11人一审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李雪松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云南省高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专业审判”,以确保全省各地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整体性、统一性、平衡性。同时,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等多种形式,搞好“以案释法”活动,增强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涉恶 案件 涉黑 黑涉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