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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化医改再迈一步

2018年12月28日 16:01 |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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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琳 特约记者 姚秀军

12月27日,北京市启动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改革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助推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方式向内涵质量效率型转变,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需求。

持续深化医药分开改革

2017年4月8日,北京市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优化了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构建了医疗机构新的运行补偿机制,促进了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走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坚实一步。

截至2018年11月底,北京市完成门急诊量3.5亿人次,580万名出院和住院病人治疗有序;三级医院门急诊人次较改革前减少8%,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增幅近30%,全市平均住院日缩短1天。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金额累计1066亿元,节省药品费用超过101亿元。患者门急诊次均药费减少了6.9%,住院例均药费减少了17.4%。

“此轮改革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持续和深化,突出了‘更进一步’和‘三同步’。”雷海潮说,“改革继取消药品加成后取消耗材加成,破除医疗机构逐利机制;在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的基础上,继续降低大型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在先行规范调整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后,持续扩面、优化结构,支撑薄弱专业发展”。此外,《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改革与改善同步,改革与监管同步,改革与保障同步。“通过打组合拳,统筹推动,综合施策,提升百姓的获得感。”

重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梳理《方案》,记者发现,3项措施是在“腾挪空间”,与“降费”相关,包括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取消耗材加成、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根据《方案》,北京将重点降低应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取消医用耗材进价500元以上5%、500元以下10%的加成收费,直接按采购进价收费;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含军队所属医疗机构)范围内,组织实施心内血管支架类、人工关节类等6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部分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同时逐步扩大联合采购的医用耗材范围和规模,稳步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通过联合采购和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措施不仅有收费单上的显性变化,还有取消加成机制后,降低“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不合理负担所带来的隐性变化,将带来医疗服务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和服务改善型转变。

在此次改革中,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检验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并先期推出较为成熟的1600余项价格进行规范调整。“6类项目价格中,有5类项目上涨,会不会增加就医费用?”对此疑问,前述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价格水平坚持既与国内同类型城市价格水平相衔接,也与本市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使涨幅反映成本变化。虽然本轮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除化验项目外,其他项目仅涉及部分病人,如涉及手术的患者仅占总就诊人数的3%左右。

稳控个人费用负担水平

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按照能报尽报安排,统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1491项均按甲类报销,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151项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增加。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精神类项目调整的影响,北京将进一步提高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

同时,北京在目前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元、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元的基础上,将根据价格调整的升降情况,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保障水平,着力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此外,针对本次改革中门诊、住院费用影响较大的病种,研究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有效稳控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

此外,北京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长期住院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进行医保兜底,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适当上调。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通过医保政策和综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编辑:赵彦

关键词:北京 深化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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