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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绍东:在守正出新中实现履职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政协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走过了辉煌的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事业与我国的改革开放一道前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政协要弘扬改革精神,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
在强化调查研究中提升履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一是选题求准。要对标对表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选题的着力点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明确调研的目的、重点以及要解决的问题,增强协商的针对性。二是调研求深。要坚决摒弃走马观花看一看、座谈会简单听一听,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求真务实,通过实实在在调研,获取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做到用事实说话、用数据佐证,对掌握的情况认真梳理、去伪存真、深入分析、反复论证,力求调研有深度、协商有广度、建言有力度。三是转化求实。采取建议案、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方式转化协商成果,建立健全交办、办理、落实和反馈工作机制,防止“协商成果止于会场”。
在强化民主监督中拓展履职渠道。按照“切口小、问题准、建议实”的标准,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载体、有成效,推进民主监督常态化和长效化。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优势、聚焦发力,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问题,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界别优势,全面反映各界群众呼声,发出政协监督“声音”。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把握“协商式监督”的新定位,综合运用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评议监督、社情民意信息监督等多种方式,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完善监督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程序,健全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办理反馈、权益保障等机制,使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在强化自身建设中增强履职实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更高的追求、更强的动力、更好的状态,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坚持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落实党建“两个全覆盖”。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坚持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的委员工作机制,确保委员参加活动、履职服务和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创新委员服务管理,完善委员履职量化考核机制,开通委员履职管理平台,实现委员履职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化、精细化,激发委员高质量完成“委员作业”。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加强与各党派团体的亲密合作,邀请党派团体联动调研、参加视察、安排重点发言、督办集体提案,积极创造宽松民主的协商环境。发挥政协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一线工作状态,把政协作为干事创业的舞台,当作成就事业的“主阵地”,努力建设新时代模范机关,为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汇聚更加强大的力量。
(作者系安徽省宣城市政协主席)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监督 工作 政协 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