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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四转"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取得实效

2019年01月04日 10:47 | 作者:毛精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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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近年来,平罗县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监督工作形式,丰富监督工作内容,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为推动县委政府科学决策、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改“要权监督”为“民主监督”,推动监督理念转变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特色和优势,民主监督的主体是政协委员。政协平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产生以来,一些新当选的委员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定位把握不准,要求赋予政协委员一些强制性权力,像人大、政府一样有约束力的权力来开展监督,这样政协监督才能有威信、有地位。针对这一问题,平罗县政协积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要权监督”为“民主监督”,不断推动政协委员转变监督理念,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实践证明,只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民主监督性质定位,提升委员政治理论素养,营造民主监督良好氛围,政协的监督工作才能有声有色、富有成效,才能保证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

二、 改“挑刺找茬”为“推进工作”,推动监督内容转变

政协民主监督的目的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近年来,县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内涵理解不深,目的把握不准,总认为民主监督就是“挑毛病”“找问题”“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说白不说、说了也无所谓”,致使监督工作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给党委政府造成许多麻烦。针对这一问题,平罗县政协改“挑刺找茬”为“推进工作”,重点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开展民主监督,增强政协民主监督实效。一是问诊把脉、建言献策。平罗县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点县,同时也承担着3万多移民的搬迁脱贫任务。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针对移民安置太集中、产业特色不鲜明、扶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县政协通过调研及时为县委政府建言献策,会同市政协提出“‘插花移民’安置方式”的建议被县委政府采纳,全县共安置“插花移民”1638户,经验在全区乃至全国推广。二是解疑释惑、出谋划策。在调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发现全县对全面小康概念不清、指标体系不明、工作指导不利等问题,县政协通过系统分析5大类25项指标实现程度,提出了平罗县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优势和短板,特别是针对短板指标提出了37条对策建议,并召开专题协商议政会议,为各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县委政府形成完整的小康政策体系,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三是添砖加瓦,推进工作。针对全县水稻品种杂、产量低、品质差、技术落后等现状,县政协专门组织委员举办了全县水稻产业发展论坛,帮助县委政府进一步理清了全县水稻产业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及措施,转变企业与种植户思想观念,推进水稻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事实证明,只要把握好问题导向,广开言路,本着“帮忙”的态度进行监督,党委和政府部门不仅能听,而且听得进去,并采纳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使民主监督取得实质性成果。

三、 改“强制监督”为“协商监督”,推动监督方式转变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过去,平罗县政协每年都会选择3-4个乡镇部门开展民主监督评议,通过召开动员会、视察重点工作、开展测评等形式对乡镇部门进行监督评议,致使乡镇部门疲于应付,曾经出现政协前面监督,后面乡镇部门领导班子被调整,乡镇部门对政协监督有抵触情绪,认为政协监督就是给乡镇部门“找茬”。针对这一现象,县十一届政协改“强制监督”为“协商监督”。一是寓监督于协商之中。每年与县委政府共同研究确定协商议题,政协主动与乡镇部门事先沟通协商,共同确定监督事项,在相互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二是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日常调研视察过程中,发现乡镇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乡镇部门反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增进了相互信任,扩大了政协影响力。三是寓监督于参与之中。县政协在调研视察中发现农村有很多贫困留守儿童,生活非常困难,积极发动政协委员捐款捐物20余万元,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改变了过去乡镇部门“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的局面,乡镇部门针对推进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政协开展视察监督,广泛征求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从而提升政协对外影响力。

四、 改“分散监督”为“集中监督”,推动监督机制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尊重和保障委员民主权利,完善委员联络机制,健全委员联络机构,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县政协委员相对分散、界别多、领域广,往往以个体为单位从事监督工作,针对这一问题,平罗县政协积极搭建平台,通过创新提案办理、委员联系基层工作、协商调研视察等机制,把委员集中起来开展民主监督,形成合力议大事、办大事,推动“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转变。一是创新提案办理机制。组织委员通过提案视察和提案面商,全程参与提案督办,扩大委员对提案的知情面和参与度,增强委员民主监督的主动性。二是创新委员联系基层工作机制。改变过去委员联系基层工作由“委员定期接待群众制”向“参与主题实践活动制”转变,突出了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三是创新协商调研视察机制。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协商调研视察课题,根据课题和委员专业特长配强调研力量,提前将议题告知委员,让委员有充足的时间精心准备发言,针对议题切实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让委员在发言中体现自身价值。

(作者毛精明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政协主席)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监督 民主监督 政协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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