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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梯劝烟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2019年01月23日 22:12 | 作者:李灏妤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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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1月23日电 1月20日晩,由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联合开展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投票结束,“郑州电梯劝烟案”被评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首。

2017年5月,郑州医生杨某因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遭到老人反感,两人发生争执后老人突发心脏病离世。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杨某劝烟行为与老人死亡之间无必然因果关系,无过错,但根据公平原则,杨某向老人家属赔偿1.5万元。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引起了广泛社会赞誉,一致认为,郑州中院的判决“弘扬了社会正气”。

“郑州电梯劝烟案”成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结果一经披露,在社会上,尤其是在控烟界和法律界再次引爆热议。很显然此案件的评比结果,己经远远超出对控烟的影响范畴,它更多的引起专家学者和网民,乃至司法机关对司法判决的关注和深入思考,也必将对推动我国司法改革产生积极影。

中国政法大学王青斌教授指出:这个案件本身体现了司法的本质,既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又符合基本法治精神。而一审里面,其实这两者的指导思想是不一样的。从一审法院的角度来讲,更多就是想起到指正的作用和稀泥的思想,但是在这样的思想背后,很多时候可能也是符合中庸之道,但是这样的中庸之道的判决,是既不符合我们侵权责任法对公平责任要求,而且可能会导致违反公序良俗。通过这个案件的判决,也提高了控烟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就是回到了公共秩序的问题。你违反了公共秩序,所以就有过错,郑州中院改判做的十分正确完美。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指出,“电梯劝烟猝死案”的判决非常有意义,它有可能是个案推动法治,推动公共场所禁烟全面的立法。郑州中院的判决权衡了各种利害之后,兼顾社会影响和民众的感受,做出了面向未来的一个有司法智慧的判决。所以这个判决我觉得是考虑到一个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指出,这个案子我所关注的焦点在于,杨帆本人并没有上诉,最后法院维护了他的权益,并且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这一点我们作为律师的讨论是比较多的,因为以前没有见过这样的案件。从这方面来讲,郑州中院的突破应当是很大的,是鉴于公共利益需要的。一审二审法院实际上在这个案件当中是非常纠结的。我当然是非常赞同二审法院的结果。从这个结果上看,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是一个正确的判决,是一个很好的判决,但是能不能是一个伟大的判决呢?似乎还是值得将来的法律人发挥他们的智慧,要考量我们的法律问题。

北京义派律师所王振宇主任说,这个案件我感受十分深刻的是非常感慨控烟界都是来自于公共卫生领域,他们鉴于国民健康的考虑,越来越多的关注法律,越来越多的重视个案对推动法治中的作用,越来越倚重这样的渠道,就是通过典型案例促进控烟立法,促进执法,通过个案推动一个制度,推动公共意识的提高,推动整个立法的实施。

心血管病专家、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说,这个案件从发生,到经一审二审,前前后后为时9个月。在第一时间里,众多不同领域的专家、网民的积极参与,媒体的广泛报道,从媒体到民间引起的讨论沸沸扬扬的大讨论。

众所周知,吸烟和吸二手烟都会导致多种疾病的发生,目前,我国仍然有7.4亿人受到烟草烟雾的危害,这个案件判决不仅是支持鼓励非吸烟者在面对二手烟时,敢于说出“不”,更重要的是彰显出了我国司法的进步。(李灏妤)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郑州电梯劝烟案” 法治进程 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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