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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四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单已下发

2019年02月01日 07:24 | 作者:张维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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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四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单已下发

有效发挥立法作用统筹推进执法改革加大违法纠错力度

2018年行政立法有序推进,司法部完成55件立法项目的起草审查工作

设立“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已接受投诉1000多件,目前已办结并向司法部反馈情况的有900多件

《纲要》提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从顶层设计、立法、执法、复议等多个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进入了司法行政系统未来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1月29日司法部对外公布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到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行政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有效发挥,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起草审查55件立法项目

刚刚过去的2018年,于法治政府建设而言,无疑是令人振奋的一年。

党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决定将原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司法部领导同志在多个场合强调,这对于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这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再创佳绩。《法制日报》记者从司法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行政立法有序推进。在行政立法工作分量重、变量多、时限紧、要求高的情况下,司法部完成55件立法项目的起草审查工作。

这些立法项目中有: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外商投资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专利法修订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完成疫苗管理法草案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成耕地占用税法草案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成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

另外,围绕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及其他重要改革任务分5批起草一揽子修改、废止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共修改法律38部,修改行政法规28部、废止5部,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行政执法方面也取得重大进展。司法部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乱执法、不执法、粗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曾经在一些地方出现过的越权文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也随着2018年司法部报请审批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的面世,而有望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司法部还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作用。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对全国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取消证明事项6000多项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度被称为简政放权改革中“硬骨头”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也在过去一年实现了极大的突破。

司法部成立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傅政华部长亲任组长,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司法部建立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联络机制,制定实施意见,先后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和多次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关于证明事项清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7个文件,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清理工作。目前,地方和部门清理工作基本结束,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多项。

2018年,一个专门用于处理群众和企业有关证明事项投诉的平台出现了。这个名叫“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的平台由司法部设立,目的正是为了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据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职负责人姜海涛介绍,从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1月25日,这一平台已接受投诉1000多件,目前已办结并向司法部已反馈情况的有900多件。已处理的群众投诉主要涉及亲属关系证明、社保相关证明、身份相关证明、户口相关证明、医保相关证明、婚育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死亡证明等。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平台投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托投诉监督平台创新工作方法、机制,迅速整改投诉问题,推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效初显。

“通过开展上述的清理工作和解决投诉监督平台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这里面有大量的重复证明、擅自增加的证明、让人‘跑断腿’的证明被取消或者被法定证明、告知承诺替代,为群众和企业解决了办事创业遇到的很多麻烦事,增强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姜海涛说。

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效率

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法治政府建设将“更上一层楼”。

《纲要》提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从顶层设计、立法、执法、复议等多个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纲要》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提供新的战略指引。

从行政行为的源头上,《纲要》要求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省(区、市)、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纲要》对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作出细致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立法体制。完善行政立法立项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创新备案审查机制。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加强对行政立法技术的研究和规范。加强对地方和部门行政立法工作的指导。

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好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做到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确保行政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加强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规修改工作,加强对立法、执法中共同性问题的研究。

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改革行政立法中的意见分歧协调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立法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立法专家库。

提高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健全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人大代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律师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制度。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统筹推进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健全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清理机制,加强法规规章的动态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也是《纲要》中的重要内容。

《纲要》要求大力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彻底清理证明事项,清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公布并持续完善证明事项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指导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

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常态化的案卷评查、执法检查和责任迫究机制。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场所建设,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试点应用和全面推广。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加强对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此外,《纲要》提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所有这些,都将在司法部的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落实,据了解,司法部包括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将建立推进《纲要》中改革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健全改革落实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行政 立法 工作 执法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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