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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协委员关注旧小区改造 建言安全排险工作

2019年02月14日 17:21 | 作者:张原 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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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原  李宁馨)“近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启动旧楼改造取得巨大成果,极大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使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了获得感、幸福感。”谈到一年来的履职成果,天津市政协委员韩恩山将他关注老旧楼区改造问题建议娓娓道来。

“没有房屋修缮基金,缺乏统一的物业管理,排险情况复杂、多变,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老旧楼区的修缮排险机制,针对具体险情特事特办,及时解决一些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楼体外延问题,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韩恩山委员在深入调研中发现,旧楼的老化是一个自然的逐步的发展过程,险情是随时有可能出现的,且险情往往出现在楼体外延公共部分,居民住户或漠不关心或对此无能为力。 而政府房管部门针对老旧楼的修缮排险一般不接受个案处理,通常是统一组织部署,例如不定期地针对所有老旧楼区的阳台防水处理,墙面粉刷,或者是房顶修缮。然而,施工队在统一修缮排险过程中,一般重进度、轻排险,同时也缺乏对排险效果的验收,因此这种统一修缮排险的组织形式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随机出现的各类险情。此外,这种统一修缮排险耗资巨大,很多工作浪费在了无任何问题的楼体部分,而真正存在险情的部位却得不到关注。

在认真摸底和请教专家后,韩恩山委员提出,要针对统一修缮排险工作建立责任机制,如施工队完成修缮排险工作后,房管部门应责成专门人员对排险效果进行验收;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施工队负责人以及验收工作人员的职责,从制度上制止重进度、轻排险的现象。同时,要建立具体险情特事特办的临时修缮排险机制,如通过行政法规方式明确险情报告第一责任人。私人住户对自己住房的公共部分如外墙皮外檐等脱落的险情应负有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责任;政府应设立明确的职能部门接受相关住户的个案报警,并能够临时釆取相应措施,负起排除险情的责任,以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编辑:王丽鑫

关键词:排险 修缮 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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