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关于改革“五险一金”制度的建议

2019年02月18日 13:42 | 作者:曹志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内容摘要: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统一归税务部门征收,如何深入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负的精神,既保障职工个人保障和福利不减,又要保证企业负担不增,这些都成为了“五险一金”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也是难点所在。因此建议改革“五险一金”制度,合并管理、不增加企业负担、免除职工缴纳、做实职工个人账户,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创建新时代社会保险制度,这样才能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将“减税降负”落到实处。具体为:首先,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和保证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不减少的前提下,免除职工“五险一金”缴纳,优先做实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账户,调整企业缴纳比例。其次,将“五险”合并为“社会综合保险金”,统一缴费基数标准、统一费率,资金集中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减少资金池个数和沉淀,拓宽基金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收益。再次,用免税的住房工资取代住房公积金,经申请符合情况,可转移至其它险种个人社会保险账户中。最后,提升统筹层次,减少转移手续和优化流程。如此一来,有利于降低企业和职工个人的负担,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见表1),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努力向着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迈进。针对城镇职工群体,我国目前形成了“五险一金”的保障制度,力求为城镇职工提供合理、科学、充分的基本保障。而今,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中美贸易战、人民币贬值、互联网金融屡屡暴雷、实体经济效益下滑、民营经济增长缓慢等问题时刻在向我们发出进入经济发展困局的预警。如何在遭遇阶段性经济发展困局的情况下,继续保障公民福祉、推动社会稳固运转;如何解决“五险一金”实施过程中存在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和弊端;尤其是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统一归税务部门征收,如何深入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负的精神,既保障职工个人保障和福利不减,又要保证企业负担不增,这些都成为了“五险一金”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也是难点所在。我认为,改革现有“五险一金”制度,才能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将“减税降负”落到实处。

表1

社会保险种类及性质统计表

1

一、 目前我国“五险一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高缴费率使企业和个人负担较重,“社保统一归税务部门征收”并按全额纳税工资作统一缴费基数的话,负担更将进一步加重。以负担几乎全国最轻的广州市为例:

表2

广州市按照最低标准“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利率统计表

(2018年7月1日后标准,月收入一万元为例)

                                                   单位:元

2

  注:

① 本研究以广州市月收入一万元、年龄在35岁以下为例。

② 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比例分为三个梯度:0.8%、0.64%、0.48%。

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分为七个梯度:0.2%、0.4%、0.7%、0.9%、1.1%、1.2%、1.3%、1.4%。

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划入标准为:

1-1不满35周岁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

1-2满35周岁至不满45周岁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3%;

1-3满45周岁至退休前(含退休延缴人员)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3.8%;

1-4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1%。

④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广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为:

1-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该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020元)和城镇单位私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3347元)的加权平均值的60%,即3469元;

1-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18元的60%,即4931元;

1-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2100元。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职工 企业 住房 五险一金 缴纳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