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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出台政策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从“软要求”到“硬约束”

2019年02月22日 13:47 | 作者:宋啸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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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啸峰)“我的届内履职总分491分,年度分为132分。”2月19日,深圳市政协常委房涛告诉记者自己去年的履职考核评分。今年1月份的深圳市政协常委会上,深圳市政协给委员履职打分,并要求常委、委员进行述职,对委员履职参与重视度和履职能力做量化考评,使委员履职由“软要求”变成了“硬约束”。

如何调动委员积极性,提高履职质量?深圳市政协六届委员会探索了一系列新做法。市政协联络委分别于2018年1月和3月,对市政协常委、委员进行届中履职考核。通过对委员履职信息系统所录的海量数据进行梳理和分析,撰写了常委和委员的届中履职考核情况分析报告。“到年终时,每位委员也会收到一个信封,里面是本人履职情况及评分情况。”房涛说。

“2012年以来,市政协先后出台了4个相关文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硬约束还不够。”市政协主席戴北方表示,从现实情况看,市政协委员队伍与新时代政协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有些委员认为本职工作是硬任务,政协工作是软任务,热衷当‘挂名’委员,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政协履职,少履职甚至不履职的现象还较为严重。”戴北方说。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政协党组研究决定,由市政协办公厅与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协商共同出台约束性较强的制度,进一步严肃履职要求,强化委员责任感和履职意识,并建立委员履职的述职、通报、退出等机制。市政协联络委于2018年10月中旬开始起草《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期间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多次修改,并征得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同意,报经市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今年1月8日正式印发。

《规定》明确,对委员履职提出“六个一”的基本要求。在每个履职年度,委员须参加一次全体会议、一次学习培训、一次视察调研活动、一次专委会全体会议、提交一件提案(或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或主导一次委员活动)、提交一份年度履职报告,简称“六个一”。并要求常委带头做到“六个一”,按期出席常委会会议。委员一年内缺席两个以上(含两个)履职基本要求项目,将被约谈;连续两年缺席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委员、连续两年缺席全体会议的委员、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约谈后仍不达标的委员以及年度内连续两次缺席常委会议且约谈后连续第三次缺席的常委,都将被劝辞。

《规定》要求,委员在所属专委会述职,而常委则在常委会议上述职。今后每年度都将安排部分委员(常委)述职,原则上实现届内述职全覆盖。每年的履职考核结果将通知委员及委员推荐单位,抄送市委组织部、统战部;每次常委会议通报上一次会议出勤情况,每年最后一次常委会议通报全年会议出勤情况,对全勤出席的常委通报表扬。

“联合印发的《规定》,对委员履职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相信各位常委能够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发挥好表率作用,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良好形象。”戴北方说。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委员 履职 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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