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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万钢:落实股权激励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19年02月26日 11:08 | 作者:李元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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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要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人才是根本。当务之急,应从核工业发展国家战略层面考量,夯实人才基础,尽快支持创办中国核工业大学,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准、高层次的战略领军人才,储备好青年基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2018年全国两会呼吁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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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委员”为什么建言创办中国核工业大学。谈起这个话题,万钢思绪万千。

万钢举例说,2016年中核集团接收毕业生。在2300余名毕业生中,核专业毕业的仅占20.29%,院所自主培养的不足6%。“我国虽建有较为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但核产业链长,涉核学科专业方向多、差异大且交叉趋势明显,少数专业(如铀浓缩、后处理、核聚变等)同质性差、需求量小,国内现有涉核专业高校难以满足、总量供给有限。”万钢道出了我国核科技工业体系面临的问题。

在万钢看来,国家应尽快编制出台核专业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支持核科研院所自主培养后备人才,发挥核院所在“高校共建”中的作用,同时引导高校按照校企结合、产学研融合的要求,创新办学模式和机制,“走出去”联合科研院所或依托核科研院所设立核专业教学点,共同培养核专业人才。

令人欣喜的是,2018年天津市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核集团将在天津投资建设中国核工业大学,围绕核产业,建成集人才技能培训、硕士及博士学历教育、国际学术交流、核心技术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产学研创新示范基地。“政协委员身负信任、托付和使命,一定要拿出高质量的提案,提出金点子,及时把社会各界的真实声音反映上来,发挥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独特优势。”万钢说。

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加强技术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其中,科技成果转化是激发创新活力,引导和促进科技团队主动将技术成果与市场结合,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有效手段。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科技人员持股问题,是万钢今年关注的焦点。万钢表示,国家为鼓励科技成果转化,陆续出台了很多涉及股权激励的规定,政策支持力度在进一步加强,高校及中科院系统科技人员持股已在逐步实践落地。例如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已通过成果作价投资,实现了对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激发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活力,构筑起了利益共同体。然而,科技人员持股在央企下属科研院所的推进落地并不顺利,尤其是军工央企下属的科研事业单位,鲜见成功案例。

为此,万钢认为,以作价投资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可将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及成果转化投资人三者的利益有效捆绑,既有利于各方合力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也可通过股权奖励使科技人员共享成果转化带来的丰厚收益,同时还能促进技术在转化中的持续升级与创新,较其他方式具有更强的激励性和持久性。

为此,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消除政策障碍,使央企下属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持股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编辑:秦云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万钢 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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