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川建委员建议:加强转基因食品监管

2019年03月03日 18:50| 作者:陈启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陈启杰)“转基因技术进入食品卫生领域以来一直备受关注。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有专项法规。”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冯川健就转基因食品监管,表达自己的关注。

在我国,1996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对农业生物基因工程的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申报和审批、安全控制措施以及法律责任都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和规定。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2002年4月8日,卫生部制定并公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和知情权。该办法将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类新资源食品,要求其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

卫生部建立了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制度,制定并颁布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规程及有关标准,评价采用危险性评价、实质等同、个案处理等原则。

2007年12月1日国家卫生部《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颁布施行时,我国《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与《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一起被同时废止。尽管2013年国务院修订了《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但依然缺乏明确针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标识的条款。

为保障民众食品安全,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健康权、知情款,冯川建建议,遵循国际惯例和科学原则,加强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和强制标识制度,尽快出台转基因食品监管的专项法规。明确转基因食品的范围,制定明确的转基因食品国家标准。

他提出食品卫生监管部门作为转基因食品监管机构,要加强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实验、进出口和生产的审批管理。加强对审批机构的监督管理,杜绝权力寻租,阻断利益链条。参照跟踪国际领先经验和标准,建立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动态评价制度,并加大宣传力度,将评价结果通过主流媒体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公告,扩大知晓面,保障民众知情权。建立转基因食品及转基因食品原料的过程监管和溯源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要对转基因食品、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溯源管理机制。制定转基因食品标识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按照转基因食品中转基因食品原料的成分、比例进行分级标识,确保进入流通领域的转基因食品安全可控。建立转基因食品及转基因食品原料年度公告制度。由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每年定时发布转基因食品及转基因食品原料目录,确保公众知情权、选择权。

编辑:刘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