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昌委员建言三农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

2019年03月03日 22:24| 作者:郭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郭帅)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肥乡县曙光学校校长刘卫昌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担任过10多年村委会主任。担任全国政协委员7年来,他的履职建言也从没绕开过农村,今年他重点关注的依然是“三农”队伍建设。

刘卫昌说:“推动乡村振兴,从内容到实践面宽量大,涉及土地改革、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风文明、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对基层干部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担负乡村振兴这个新使命,就必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刘卫昌清晰地看到当前“三农”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呈现出来的‘短板’。“培养锻造一批能够主动担当新使命、顺利完成新任务的农村干部队伍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刘卫昌说。

刘卫昌在调研中发现,多数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力量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微乎其微,甚至有空白现象。有的村连正常的工作需要都难以维持,全部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政府补助。

大多农村干部根本不明白村里到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发展成什么样”,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接受新知识新技术能力相对较差的现实问题。刘卫昌表示:“从干部选任源头看,由于大量青年外出务工,存在农村留不住优秀年轻人才等问题。”

当前农村工作任务繁重,村干部日常工作压力过大。农村低保、合作医疗、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治理等诸多新时期农村工作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而村干部大多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每月工资尚不能支持养家糊口,难以更好地激发村干部工作激情。

刘卫昌介绍,去年以来,他所在的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探索创新推行农村干部专职化,实行村岗乡管,将农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干部管理范畴,全区1520名村“两委”干部每天上午8点30分以前在村办公室签到,轮流坐班值班办公。同时,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定级基本工资,将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待遇由补贴制转为工资制,对连续任职2届或6年以上,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以上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正常离任后,自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开始,按照每月200元+任职年限×2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发放离任补贴。“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干部待遇,解决了农村干部队伍后顾之忧。对于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有益的探索。”刘卫昌说。 

刘卫昌也深知,农村干部作为伟大事业的推进者和引领者,仅仅靠这些还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需求。“加强基层‘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必须要走在先、走在前。”

基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刘卫昌建议,从本地专业农民、养殖大户等中择优选拔一批头脑灵活,懂农业、爱农业、有技术的本土人才。此外要强化激励保障措施。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政治待遇,放宽年龄和条件限制,适当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招录公务员队伍比例。

“优秀人才要从娃娃抓起。”刘卫昌建议,从小学起,开设农村小学技能课堂,从小培养孩子们的对农业农村的兴趣;中学阶段,要为每一所学校配备劳动技能实践基地,把劳动技能比赛列入中考、高考个阶段。同时,大专院校,开设农村管理、农技创新等必修课程,着力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验与创新相融汇的复合型人才。地方政府要与农业大专院校做好对接,从优秀毕业生中选拔一批热爱“三农”工作的大学生,补充到基层一线。真正造就一支拿得起锄头、放得下书本、经得起基层考验的“三农”工作队伍。

编辑:刘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