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

2019年03月05日 20:23| 作者:姜鲁鸣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总体上呈现出全面推进、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仍存在着制约深度融合的思想偏差、体制障碍、结构矛盾、政策问题和利益藩篱。这些根源于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特殊路径和特定阶段的矛盾问题,相互渗透、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已然成为一个结构致密、关联性极强的矛盾问题群。因此,推动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迫切需要运用系统思维和协同方法寻求破题之道。

制度改革与利益调整协同。从机理上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通常表现为三层级变动过程:上表层是打破军民分离状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格局变动;中间层是包括观念、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等广义制度的格局变动;根基层则是相应的利益格局变动。三个层级若能有效联动,则改革真实有效;反之则发生制度变异,改革名存实亡。目前,军民融合顶层设计大大强化,军地各级之间已建立起一些协调对接机制,但军民二元结构并未根本打破。要根本畅通军地对接链路、解决军地各自系统内部“多龙治水”等问题,关键在于形成政策制度改革与利益格局调整的协同联动,在联动中敢于涉险滩、动奶酪、破难题、闯难关、趟路子、辟蹊径。这样,才能不断消除来自各类利益集团的阻碍和隔断,所构建的军民融合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三大体系”才能具有强大生命力。

国家意志与市场活力协同。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军民融合发展均离不开政府。我国因军事和科技革命起步较晚,融合程度和范围又明显落后于其他主要国家,军民融合需求因安全环境严峻、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际战略竞争日趋激烈等原因而格外强烈。总体上说,我国军民融合是一种国家主导型和全方位推进型的军民融合,需要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需要统筹军民需求,统筹发展规划,统筹重大改革,统筹重大项目,统筹政策标准。与此同时,军民融合发展又是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展开的。要有效调节政府、军队、军工企业、民口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最大限度聚合各主体的军民融合能量,就必须找到体现国家战略意志的全局利益与体现各主体局部利益的相对均衡点,由此出发制定政策制度,用包括市场方法在内的综合手段调节各主体关系,激发其参与军民融合的动力和活力。因此,我们决不能忽视市场在军民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恰恰相反,我们特别需要把党和国家集中统一的效率与市场经济的活力有机结合,这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最优动力组合,也是创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的战略根基。只有把“自上而下”的国家意志工程与“自下而上”的市场活力工程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需求牵引与技术推进协同。需求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牵引力。如果缺乏全面、准确、清晰、动态的融合需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就只能停留在文件和口号上。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期,构建体系性融合需求管理制度的任务异常繁重。现实中,我们还缺乏对融合需求的有力统筹,军地之间的融合需求不很清楚,军民融合需求的主体、客体等不很明确,基本流程也不很明确,总体上还缺乏将融合需求前瞻化、前沿化的制度和手段。技术推进方面也亟待加强。当前,军民融合中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军民融合发展中的中低端技术产品供给能力相对过剩、高端供给能力相对不足,与日益扩大的国家安全和发展双重需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表面看是技术性的,实质是制度性的。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协同推进需求牵引与技术创新,通过构建军民融合需求提报、论证、对接、执行和评估的全程机制,通过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持续增加高端技术和高端产品的有效供给,来倒逼相关矛盾问题的解决。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