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亿吨秸秆枝桠可产2.5亿吨油!” ———张建龙委员情牵“农林剩余物”利用

2019年03月07日 11:06| 作者:李将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李将辉)“我给你算一笔账,目前,我国农区秸秆和果树修枝约5亿吨左右,林区可收集利用的枝桠材约每年3~5亿吨,仅此两项约可生产2.5亿吨左右的生物质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时,心中装的是“农林剩余物”利用账本。

“你注意到这两天北京的雾霾没有?这和目前东北地区的秸秆焚烧有很大关联。到了这个季节,东北要开始耕作了,地里的秸秆没有出路,虽然各个省都出台了禁止焚烧的严厉规章,但农民要种地,只能想各种办法烧掉,和监管打游击。围堵不能治本,必须给秸秆利用找到出路才是治本之策。”

“我刚才提到的生物质资源还没包括每年木竹加工剩余物、中幼林抚育、灌木平茬复壮、城镇绿化修枝、甘蔗加工等数亿吨原料,以及现有大量尚未充分利用的能源林和荒山荒地,我国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源优势巨大,不能白白浪费了。”张建龙说。

张建龙介绍,国际上,农林生物质能源得到了广泛发展,已经成长为重要的替代能源。美国制定了能源农场发展计划、印度实施绿色能源工程,瑞典生物质能源占全国能源消耗的14%,并首先提出“到2020年告别石油”,利用纤维素生产的燃料乙醇全部替代石油。我国是人口大国、能源消费大国,也是人均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迫切需要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源。

“其实技术已经不是制约生物质能源发展的主要问题,我在调研时了解到,内蒙古新木集团利用以林业‘三剩物’和草本(包括农田秸秆)生物质为原料,转化生产草酸酯类和碳酸二烷酯类等油品的生产工艺,于2009年、2012年先后在包头和赤峰建成年产10万吨和5万吨的两个生产厂,运行良好。该厂这项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应用技术具有重要价值。

其特点是,生产过程绿色、全程无污染、无“三废”排放,而且吨生物质原料毛利润1000元左右,投资回收期3~5年。产品已应用于国Ⅵ军用柴油和军用汽油、国Ⅵ民用柴油和民用汽油。”

农林生物质能源的转化既是一项循环经济的技术进步,也是一项利国利民利生态的大产业、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的好项目,非常适合我国农区、林区、牧区、沙区、山区,特别是适合天然林保护区、林草复合带,木材集散地、木材加工业聚集区。

对于这项技术的好处,张建龙委员提到了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资源变废为宝、充分利用,全面提升农林能源利用效率,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资源安全;

有利于减少秸秆焚烧导致的有害物排放,防止空气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有利于用秸秆利用市场机制替代行政手段,提高秸秆经济价值,帮助农民增收脱贫,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促进更加和谐的政群关系造福广大农民。

张建龙委员认为,真正做好生物质能源利用不仅是农业农村部、林业和草原局等某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个部门形成合力。他建议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在全面摸清资源底数和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划研究,编制农林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明确规划目标、发展思路、重点领域和建设任务等内容,并将主要指标和重大任务等,列入国家生物质能发展规划和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指导农林生物质能源产业科学发展。

在张建龙委员的构想里,通过逐步完善扶持政策,可以培育出以企业为主体的农林生物质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大力鼓励企业和民营资本进入农林生物质能源领域,加快形成农林生物质能源多元化、专业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

同时要切实加强科技支撑,用好有关科技专项、能源专项组织开展农林生物质能源关键技术和装备深度研发加快推广应用基本成熟的农林生物质能源技术,加强能源植物的选育栽培和加工利用,进一步推动农林生物质能源创新发展。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在现有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组织研制农林生物质能源产品技术标准与规范,加强标准认证管理,建立农林生物质能源行业监测平台和服务体系,引领我国生物质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