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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助力产融结合 脱贫攻坚走上康庄大道

2019年03月07日 18:15 | 作者:刘震民 李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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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震民 经济学博士,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05年8月毕业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

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教授《西方经济

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及《财政学》等课程,并在《财政研究》、

《财政信息资料研究》、《前沿》、《北方经济》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文章。

刘震民博士历任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机构要职,

现任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多年服务于央企及知名金融机构,

积累了深厚的金融债权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宏观和产业经济视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贫困人口脱贫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打响脱贫攻坚战,其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大更是将脱贫攻坚战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并就其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

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以每年逾1000万的速度减少,总体贫困率大幅降低,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扶贫助农工作成绩举世瞩目。

在取得脱贫攻坚阶段性成就后,攻克深度贫困成为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

而深度贫困之成因,除受限于区域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外,产业基础薄弱、发展资源匮乏、精准项目不足等现实问题更成为束缚其社会经济发展的痼疾。因此,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在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产业模式等方面的优势,推进“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化,变外部支持为区域内生发展动力,成为当前“啃下”深度贫困这块“硬骨头”的重要路径。

正是在此背景下,做好金融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成为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何最大限度发挥金融行业杠杆效应,撬动落后区域产业发展,夯实贫困地区实体经济,成为各金融机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其中,作为我国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新型融资渠道,金融租赁紧密结合实体经济,充分发挥融资速度快、经营风险小、资金投入少、抵押要求低等优势,积极探索扶贫产业创新模式精准落地,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在脱贫攻坚战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充分肯定金融租赁行业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促进社会投资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就现阶段金融租赁行业如何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进行了重点部署。意见指出:“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开发适合‘三农’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支持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施、加工设备更新。探索将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的可行性”,“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2018年2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三农’需要、坚持市场导向、把握国家政策、利用现代科技,不断开发多元化、有特色的‘三农’金融产品”,“针对涉农小微企业特点和融资需求设计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和加工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措施”。

上述政策相继出台,一方面对金融租赁行业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为其进一步开展扶贫助农、推动产融结合,开辟了崭新的前景和广阔的天地。

金融租赁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域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绩的取得既来自于政策层面的有力支持,也来自于租赁公司逐渐形成和日趋完善的产品结构与灵活便利的业务模式。在响应国家推进普惠金融、万众创新、扶贫助农中,融资租赁更是可以直击中小企业的痛点,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银行贷款作为常见的融资工具,是企业日常经营补充资金的主要渠道,但银行贷款实质是让渡的资金使用权,进而银行授信往往更侧重于借款人主体资质的信用评价。与银行信贷不同的是,金融租赁公司因兼具融资融租的功能,更加注重租赁物对承租人信用风险的支持作用,并可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特点,主动管理承租人的信用风险。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基于这一差异化的竞争理念,租赁公司可以通过选择对物权的处置或对债权的主张,灵活多样地应对业务开展中诸多瓶颈,从而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度要求,填补了银行授信客群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放眼国际市场,鉴于金融租赁在美国战后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渠道。其市场渗透率已达到17%~30%,标的物更是涉及方方面面,大到飞机、轮船,小到汽车、电脑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按照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计算,我国金融租赁渗透率大约为4.14%,金融租赁凭借良好的制度安排和产品优势,在我国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一、 金融租赁

在脱贫攻坚中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融资渠道,融资租赁兼具融资、融物双重属性,其优势在于租赁载体多样化及业务内容广泛化,并可与多样化的租赁形式形成良性互动。这使得融资租赁在服务“三农”、助力脱贫工作中,具有更为广阔的市场需求。

(一)引入先进技术设备,助推区域产业升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推动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必须以产业设备升级为基础,这是现阶段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的前提条件。而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所需现代化机具,正属于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结构的核心范畴———租赁物。

与传统银行全方位产业布局略有不同,金融租赁往往通过精耕当地产业客群、精研重点产业环境借以实现行业与客户聚焦、客户与产品聚焦,进而在扶贫助农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融资融租相结合的特色优势,促进当地产业发展。

在现阶段贫困地区产业设备升级过程中,金融租赁行业体现出两项优势:其一,依托创新业务模式,在较短时间内将先进生产设施引入贫困地区,协助区域涉农企业设备更新换代;其二,依托自身专业属性,协助当地农户有效选择设备、使用设备,节约选择成本、规避选择风险,进而传播先进生产理念,既实现区域生产力水平有效提升,又促进落地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这其中,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西藏金租”)在充分结合国家扶贫政策、西藏自治区特点及自身情况的基础上,为自治区量身定制“牦牛产业万户脱贫致富”项目,通过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相结合,帮助当地牧业大县推动牦牛养殖现代化,成为近年来金融租赁行业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典型案例。

西藏自治区有着十分丰富的牦牛资源,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牦牛产业基础薄弱,牦牛牧养水平及有效存栏量难以符合商品化要求;又因缺乏系统的牧养硬件和生产设备,所产牛肉产量及品质均得不到保障。为破解自治区牦牛产业化困局,充分利用牦牛产业发展实现区域脱贫,西藏金租深入走访调研,了解当地牧民切实需求,并就牦牛产业化生产的两个基本环节进行精心设计:一是养殖环节。了解到牦牛繁殖、育成等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当地牧民难以支付的情况后,西藏金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将牛舍、智慧牧养系统设备设计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借以实现养殖环节的资金精准介入;二是屠宰环节。在养殖环节基础上,西藏金租进一步将牦牛屠宰设备、牛肉分割设备及肉制品冷藏设备等作为租赁标的物,助力实现产能落地,真正做到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相结合,推动当地牧业大县牦牛养殖现代化。

(二)推动金融产品供给,填补银行授信空白

传统信贷产品对承贷主体的资信等级、抵押担保条件等要求较高,通常情况下,农民用作抵押担保的财产相对有限,造成涉农金融机构放款受限,产生一方急需贷款而另一方无法放款的矛盾。而得益于自身业务优势,金融租赁企业可以通过先期设计,掌握标的租赁物所有权,一旦租金回收出现困难,租赁公司既可采用传统信贷业务方式行使债权,也可通过收回租赁物并再次租出方式缓释资产流失风险,因此其受贷款企业规模及盈利状况困扰程度较小,而这也促其成为农业金融市场上传统银行信贷的有效补充。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不少涉农企业受困于自身规模较小、自有资本有限、信用资源较少、抵押物品缺乏等情况,难以通过传统银行信贷获取购买资本设备的全部资金。而融资租赁方式是由租赁公司全额支付设备价款后将设备租赁给企业使用,企业只需分期偿还租金即可。这种新型融资模式还可结合灵活多变的交易结构设计,大大降低涉农企业的融资门槛。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深耕藏区牦牛产业租赁业务过程中,积极突破传统信贷“大企业、强抵押”的授信瓶颈,以自治区产业发展现时困境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扶贫助农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为全面对接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西藏金租成立脱贫攻坚工作小组,深度谋划、持续挖掘、积极探索区域扶贫项目突破点,并在反复调研比较的基础上,从两方面分层次推进创新项目精准落地:其一,推动“牦牛收购+活储寄养”创新业务模式,解决牛源不稳定问题;其二,推动用工创新、保险创新、科技创新,使牧民传统放牧生活向持续发展、收入稳定的工作方式迈进。此外,西藏金租积极引进针对牦牛产业的创新险种,有效降低项目实施风险。通过持续摸索、反复精研、锐意创新、积极实践,西藏金租在金融扶贫领域逐渐走出一条区别于传统信贷、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符合自身产业布局的特色扶贫路径。

(三)提升区域人才水平,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提高产业从业人员生产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是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基本措施和重要路径。受困于信息不畅、生产技术落后,部分区域虽有基础产业资源,却因缺乏专业知识及生产技术,而难以将自然资源转化为有效生产资本,这也造成部分贫困区域有资源、无产业的矛盾局面。对此,银监会、农业部在2014年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将支持农业机械设备推广、促进农业现代化作为涉农业务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创新涉农租赁新产品,提升当地生产力水平。

作为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金融租赁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始终围绕租赁物进行交易结构设计。针对农业扶贫项目,无论是基础农机的引入使用,还是农业项目资源深度挖掘,生产销售安排咨询建议,其着力点始终在于提升当地企业及产业从业人员收入。与此同时,金融租赁公司所掌握的市场信息、金融知识、上下游客群资源,也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传递至贫困区域,并促进区域产融结合,实现地区协同发展。

在牦牛项目开展过程中,面对藏区传统牦牛产业基础薄弱、存栏量增长缓慢、牛肉产量和品质不稳定等诸多问题,西藏金租以前期深入调研为基础,以那曲地区索县和拉萨市当雄县为试点基地,通过区内各级政府、藏区农牧龙头企业及西藏金租的共同牵头与推动,积极推广“金融+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科技”的全方位产业发展模式。该模式旨在通过引入先进生产设备,引导当地农户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技能。此外,西藏金租充分发挥自身渠道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积极为自治区牦牛产业联系合作生产厂商,促进各类牦牛产品的深度开发与销售,保障牦牛扶贫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二、 金融租赁

在脱贫攻坚中的未来探索

金融租赁在推动扶贫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先做好顶层设计,选择适宜于区域经济特色、满足扶贫对象信贷需求的长效发展路径,并在后续工作中认真收集各方反馈,积极修正产业推进策略,不断自我改进。此外,现阶段金融租赁行业应在积极探索扶贫产业发展路径的基础上,保持行业良性发展及有序竞争,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快创新,扩大业务覆盖面,惠及更多贫困人口,推动金融扶贫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积极探索租赁物创新

目前,租赁行业涉农业务租赁物,大都是固定资产,且专用设备较多。而从市场需求来看,部分贫困区域主要资源集中在林木资产、生物性资产、畜禽圈舍等方面。结合当地资源禀赋特点,扩大租赁物准入范围,合理确定关键农业生产要素的经济价值,并通过租赁设计充分挖掘其融资潜力,进而提升其融资能力,是租赁扶贫进一步探索的重点领域之一。

(二)积极探索承租人创新

相对于金融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的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者居住地偏远且分散,造成监管成本较高,难以经常性地开展业务检查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今后金融租赁公司可根据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探索开展直接针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生产小组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租赁业务,使租赁扶贫更加贴合当地生产组织形式。

(三)加强租赁扶贫宣传培训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宣传教育,完善奖惩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大对融资租赁理念和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力度,增强融资租赁业在农村地区的影响力,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利用大数据对扶贫对象信用状况和金融需求作精准识别,帮扶策略定制到户,提升融资租赁业务效果。

脱贫攻坚工作,是党和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任务。如何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在扶贫助农事业中的核心带头作用,关系到这项百年大计的成败。

现阶段,要在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艰巨性的基础上,坚持以基础性、长期性、普惠性为原则,积极探索适宜于区域经济发展及精准产业落地的创新业务模式,夯实区域经济基础,发掘地区产业特色。

作为我国方兴未艾的新型融资渠道,金融租赁行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展望未来,金融租赁将在政策东风助推下,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产融结合、助推扶贫助农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助力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工作迈向康庄大道。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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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国际会计标准中对金融租赁所作的定义是:“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时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中国规定的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作其他选择。

金融租赁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它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

金融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金融租赁与信贷相比好处在于:租赁公司同时拥有债权和物权。通过对物权的处置,可以弥补债权方面的损失,从而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度要求。填补了信贷客户被刷下来的优质客户的市场空白。

鉴于金融租赁在美国战后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其他西方国家迅速引进加以应用,使得西方国家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得以快速发展,并逐渐在世界上确立了领先地位。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渠道。其市场渗透率已达到17%至30%,标的物更是涉及方方面面,大到飞机、轮船,小到汽车、电脑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按照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计算,我国金融租赁渗透率大约为4.14%。

编辑:董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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