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影委员:垃圾的学名叫“再生资源”!

2019年03月07日 18:55| 作者:顾意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顾意亮)住城市里的人,是不是有很久没有听到上门回收废旧报纸、杂志、易拉罐、啤酒瓶的平板三轮车的“铛铛”声了?

其实不只城市,农村也是如此。网友“咱的农村”表示:“以前农村收购玻璃酒瓶2角钱一个,如今1角钱也没人要。说是近几年因为玻璃不值钱了,收回去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这里面根本性的问题就在于,回收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导致不易回收的再生资源丢弃现象严重。正所谓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全国政协委员李碧影不无遗憾地表示。

我们眼中的“垃圾”,在李委员眼中却是“再生资源”。“要知道,目前,我国已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李碧影告诉记者。

但“垃圾家族”中的“白富美、高富帅”们,未必能感同身受。比如几年前的手机、配置过时的笔记本电脑,问问回收公司的客服,回答是:“3年前的不收了!没人要了!”

数据显示,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进入正规回收渠道的不足20%,塑料垃圾回收利用率也仅为1/4。

“从顶层设计来看,目前,大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缺乏相应的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李碧影告诉记者,自2002年国务院取消了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没有一个国家性的法规。同时,由于大陆还没有制定废旧物资分类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没有各类再生资源企业生产技术标准,造成回收网点无序发展、市场秩序混乱,大量可再生资源流失。

“就微观而言,近年来由于缺乏国家和地方投资及技术投入,行业技术落后。目前该行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二次污染比较严重。同时,该行业内的科技人员比重远远低于其他行业,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不足。”李碧影如是分析。

“我注意到您的回答里,用了‘大陆’这个词。”记者问。

“是的,因为我国台湾地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起步较早,相关法规健全、产业链完整,具备雄厚的民意基础,形成了政府主导、民众参与、市场运作、基金补贴、监管严密的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与开发利用体系。”作为台盟上海市委主委,李碧影很早就关注到台湾在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情况。

“比如一台汽车要缴纳3000台币的处理费,所缴纳的费用统一进入由政府部门成立的再生资源基金,80%用于这些产品若干年后所产生的废品回收和再生,20%用于技术研发和行政、培训等,从而保障再生资源工作的顺利开展。”李碧影介绍说。

“要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网和再生资源利用网的深度融合。”李碧影认为,这样可以在上游实现对分类投放与收集进行全口径管理;在中游,通过固废物流网实现分类转运,既能节约物流成本,又能提高运输效率;在下游,随着园区化处理模式的构建,无论是废旧物资还是生活垃圾,都会进入不同的处理设施进行分类处理和可再生利用。

针对之前的问题剖析,李碧影认为,要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奖励和处罚措施。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各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并在信贷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对经济效益差、但社会效益显著的不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国家在政策上应鼓励企业回收和利用,包括支持一些经营好、符合上市条件的物资回收企业上市,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中心、再生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示范项目,优先安排技改投资并给予财政贴息,缓解开发的资金压力。


编辑:吴静怡